◆本报记者丁波
2月1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联合举办研讨会,发布典型案例,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市场化解决方案,为实现“双碳”目标注入新动能。
走进新时代,上海给出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新解法——通过探索“公益诉讼+碳交易”创新机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到具体碳减排场景。
从个案破冰到机制创新
据介绍,自2022年11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共同开展首例购碳替代生态修复案件以来,上海先后完成近20起“公益诉讼+碳交易”案件,累计购碳5297吨,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显著。
“公益诉讼+碳交易”创新机制的一大亮点是为生态修复构建起一套严谨有序的流程体系。实际操作中,先精准界定案件适用条件和范围,明确可借助碳交易实现替代性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同时,准确援引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依据。采取多种方式科学严谨论证借助碳交易实现生态修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后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受损情况、鉴定评估获取损害数据、委托专家出具意见判断碳交易替代性修复的合理性。
从案件流程上看,首先由检察机关(或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达成磋商协议(可经司法确认)或直接通过法院判决,完成赔偿责任界定;然后由检察机关或检察机关提请审判机关向交易所送达协助函,实现从公益诉讼到碳交易的衔接贯通;最后由交易所开展司法协助组织碳交易,赔偿义务人或协商的第三方机构完成确认的购碳量后,在碳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完成购碳注销,再由交易所出具确认函。这一系列操作形成了“检察院—法院—交易所”的完整闭环。
机制应用场景持续扩容
“公益诉讼+碳交易”创新机制目前已在上海检察公益诉讼中广泛应用。
在案件适用场景方面,覆盖范围正不断扩大,逐步涵盖林业、草原、湿地、海洋、大气保护等多个环境资源领域。
在购碳标的选择上,既有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又 有 具 有 上 海 特 色的碳普惠减排量,还有VCU等国际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同的标的为不同需求的案件提供了更多选择。
在应用地域上,“公益诉讼+碳交易”的实践范围已经持续拓展。从上海青浦、崇明等区域起步,逐渐延伸至长三角江苏地区以及西北青海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