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版 要闻

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中国环境报》(2025年02月25日 第0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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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我们将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我想是三个方面。

  一是在策略上,坚持远近结合。 2025年按照“十四五”规划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目标的要求,把定下来的事做妥当,保质保量地完成重点任务,实现高质量收官。同时,对照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任务,把未来的事想清楚,科学谋划“十五五”,深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二是在对象上,坚持突出重点。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强化碳污协同管控,聚焦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以及大宗货物运输这些重点领域的协同减排。

  三是在措施上,坚持科学精准。更加注重源头减排,更加注重以结构优化调整为引领,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的三大结构转型;更加注重科学治理,根据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清单,聚焦协同性好的关键环节,谋划一批标志性的减排项目;更加注重系统治理,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治理的绩效分级管理,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降碳减污协同控制技术。

  要把移动源减排作为新的突破口

  海报新闻:黄润秋部长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把移动源减排作为大气污染治理新的突破口。请问为何要这样安排?我们具体该如何做?

  李天威:“十四五”以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移动源的影响日益凸显。国内外的经验也证明,当下和今后一个时期,抓住移动源这个“牛鼻子”十分迫切,也非常必要。分三个角度来看。

  一是从排放总量看。移动源是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源,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和24%左右。特别是氮氧化物,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铁路内燃机车等移动源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超过了900万吨。 2023年,全国汽车保有量3.36亿辆,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是462.8万吨,其中柴油车氮氧化物的排放占80%以上。在北京、上海、济南、杭州、广州、深圳、成都这些人口密集的城市,移动源已经是污染物首要的排放来源。

  二是从实践成效看。这些年我们始终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作为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在“十四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17%、工程机械保有量增长14%的形势下,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却下降了15%,基本上最关键的就是三招:第一,疏堵结合,汰旧换新。累计淘汰高排放车将近5000万辆,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占比超过了40%,连续十年位居全球第一,国五及以上排放阶段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53%。第二,优化结构,清洁运输。全国铁路货运量“八连增”,累计建成并开通铁路专用线530条。第三,突破“非道”,降低污染。累计编码登记工程机械433.5万台,国四非道路机械远程监控联网累计达到82.4万台。重点区域、重点航线、重点港口岸电常态化使用。机场非道路机械和场内车辆的电动化世界第一。

  三是从国际做法看。美国、欧盟都将移动源减排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领域。升级排放标准,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的车辆、机械和船舶应用,推动高排放移动源淘汰,实施定期检测等,这些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减污降碳协同已经成为各国移动源排放管理的共识,美国和欧盟也正在加快推动移动源减污降碳政策的研究和实施,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实施,推动可再生和低碳燃料的研究应用。

  接下来,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移动源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对减排发挥基础性、引领性的作用。我这里有一张图板,这张图显示的是从国零到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车百公里排放的颗粒物。大家可以看,从293克降低到1.5克。技术进步带来的绩效提升是革命性的。实际上多年来我国一直不断提升移动源排放标准,取得的进步也是历史性的。下一步,我们对标欧美先进法规,研究制定轻型车、重型车的国七标准,国七标准排放控制技术水平基本上也跟欧美接轨,大概晚两年左右实施,实现机动车减污降碳协同。同时,我们也在研究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五标准,实现排放控制技术和世界先进水平接轨。排放标准升级对减排的作用是巨大的、是革命性的,我们必须加快跟国际标准接轨,完善在用车标准规范体系,完善排放检验设备验证方法和防作弊技术规定。

  二是强化机动车排放监管。推动重型货车退四、治五、管六、推新。“退四”就是要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的货车,“治五”就是严格整治国五货车的超标问题,“管六”就是要强化国六货车的智慧化监管,“推新”就是要加快推进新能源重卡的替代应用。同时,我们还会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的专项整治,连续搞几年,坚决遏制弄虚作假这类行为的发生。

  三是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全面淘汰国一及以前的工程机械,重点区域推进国二工程机械的淘汰,重点提高机场、港口、园区等新能源机械和内部车辆的新能源比例,以标准的升级促进铁路内燃机车排放水平提升。

  四是持续推进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推进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的清洁运输,推动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两手并用保护大气环境

  每日经济新闻:我们注意到近日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有关负责同志在钢协六届七次会员大会上讲话时表示:“请大家放心,我们绝不会让环保水平高、投入大的企业吃亏,也不会让环保水平低、投入小的企业受益。”请问,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具体行动来落实这一目标?

  李天威:感谢你的提问。我个人理解,对干事来说,自身想不想干、真不真干、积极主动干还是被动消极干大不一样,谁当老板都得思考这个根本问题。

  蓝天保卫战的宏图早已经绘就,关键是干得怎么样,成就取决于决心+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这些年,我们实际上是坚持两手并用,一手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大气环境,让不想治污都不行。另一手创新管理思路,综合运用金融、价格、财税、环保差异化管理等政策,激发大气污染治理的内生动力,想挡你治污都拦不住。这样的效果就是我们所希望的。

  所以,这些年我们也是从各个角度、各个领域,极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绩效提升。例如,在价格方面,我们出台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指导地方制定了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的电价、水价。在财税方面,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完成改造的企业还能享受环境税、购置税等减免优惠政策。在环保监管方面,落实超低排放和环保绩效A级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停产、不限产,环保检查“无事不扰”,保障绿色、优质产能能够尽量发挥。

  正是这一系列的措施,应该说推动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清洁煤电体系和清洁钢铁生产体系,很多企业绿色转型和利润增长实现了同频共振。根据中钢协的统计数据,全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的利润率比其他企业高出了1.7个百分点。我们以南京钢铁为例,近几年这家企业获得中央和省级大气专项治理资金1亿元用于改造,改造后污染物排放大幅度降低,每年减免环境税大概5000万元、差别电价1.2亿元,同时,这家企业产品结构也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的动力更加充足,应该说实现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转型。2024年这家企业的净利润25亿元,盈利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污染治理、保护环境、履行社会责任者,真正得到了实惠。

  下一步,我们还将从四个方面持续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技术引领。建立以环保绩效分级为引领的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体系,制定分行业基于绩效水平的大气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目录,动态更新、迭代升级,实现技术减排。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拓展环保绩效应用场景,形成有力有效的政策“组合拳”,扶优汰劣,让环保投入高、绩效好的企业享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三是突出标准引领。对整体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行业,逐步将超低排放要求转化为强制性排放标准,以标准倒逼传统产业升级转型。

  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对环保水平低、投入小的企业加强执法监管,对存在偷排、漏排、弄虚作假等主观恶意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提高违法的成本。

  科学有序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

  封面新闻:我们注意到,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经发布13年了,近年来有不少专家学者呼吁提高我国的空气质量标准,请问对此有何回应?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写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在任务中也明确提出要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研究工作,请问这项工作进展的情况如何?

  李天威:感谢你的提问。刚才我讲到,标准的作用是基础性的、引领性的,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于2012年修订发布、2016年全面实施。其中PM 2.5年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是35微克/立方米,对应了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空气质量指南》的第一阶段过渡期目标,也就是最初级目标。标准实施以来,为我国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向好“双赢”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与2015年相比,202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上升了63%、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11%,但是PM 2.5浓度却下降了36%,重污染天数减少了68%;PM 2.5年均浓度达标城市数量达到252个,比2015年增加了138%。

  但是,满足就是停滞的温床,空气质量改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为什么?我想有三个角度。

  一是从保护健康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研究成果,PM 2.5仍然是对人体健康影响最大的大气污染物,而5微克/立方米是目前研究认为能够较好地保护居民健康的浓度值。PM 2.5年均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非意外全因死亡率,这是一个专业术语,包括非传染性疾病和下呼吸道疾病等,将上升8%。所以,世界卫生组织2021年更新了《全球空气质量指南》,把PM 2.5年均浓度指导值从10微克/立方米收严到5微克/立方米,以更好保护人体的健康。

  二是从目标引领看。 2024年,我国近3/4的城市PM 2.5年均浓度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其中,近半数达标城市PM 2.5浓度还高于25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是“美丽中国”建设提出来的2035年目标。所以,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这部分城市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的引领作用已经有所减弱。

  三是从国际比较来看。我这里还有一张图板给大家看一下,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值是5微克/立方米,我们的二级标准是35微克/立方米,这中间差多少大家都能看出来。而且我们的标准限值比美国的9微克/立方米、欧盟的10微克/立方米、日本的15微克/立方米都要高得多,只比印度和埃及要严。

  所以,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目前在实施情况评估、人体健康影响和标准限值修订等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我们依然会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科学有序地推进标准修订。

  一是聚焦公众健康,重点关注对健康影响最大的PM 2.5和PM 10。

  二是统筹发展与保护,对标“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综合考虑我国的发展阶段、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设定标准限值。既不盲目跟风国际最严水平,也不一味追求改善速度,更不会搞大气污染治理“休克疗法”。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蹄疾步稳,让地方跳一跳够得着,达标所需的资金、技术、方法手段循序渐进能跟上,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不仅修订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还要同步修订配套的监测、评价等技术规范,整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水平。

  多措并举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污染问题

  南方都市报:近年来,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越来越强烈的一类环境问题,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的“要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问题”。请问生态环境部在解决噪声污染、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问题上有哪些考虑和打算?

  李天威:感谢你的提问。噪声、餐饮油烟、恶臭,这些老百姓家门口的污染跟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连,我感觉解决起来有两难。

  一是这些问题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利益,涉及到的主体多样,监管部门职能交叉,管理难。

  二是这些污染具有瞬时性、局域性的特点,监测数据与群众的实际感知存在“时差”,标准的认定跟老百姓的体验也有“温差”,不仅执法难,技术上、手段上也很难。

  所以近年来,我们为了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一是坚持民生为本。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噪声治理“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调度,一共调度了1600多件,受益群众50多万人。推动打造“消除杂音、睡的安心”的宁静小区,全国目前已建设完成宁静小区2132个。推广“静音车厢”,在京沪、京广等铁路线路上已有99列静音列车在飞驰。

  二是坚持制度强基。指导地方进一步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职能,全国338个地级市(不含三沙市)中已经完成了283个。近20万家工业企业已经实现了噪声“持证排污”,年内全部28万家工业企业将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北京、江苏等11个省份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超过了860平方公里。

  三是坚持科技赋能,推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完成了400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施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配套建设监测设备300余套。定向音响、多功能智能杆等设备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应用已经较为普遍,基坑气膜、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技术在降低建筑施工噪声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于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扰民的问题: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在《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多项重要文件中都提出了推动解决餐饮油烟、恶臭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措施和要求。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推动餐饮油烟、恶臭标准的制修订,使解决投诉问题有法可依。

  二是强化帮扶指导。持续组织开展重点问题督办,定期调度重点投诉的办理情况,督促地方及时解决问题,指导地方建立本地区的督办机制,针对急难问题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帮扶。2024年筛选了61个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督办,根据相关数据,案件投诉的数量从5000余次下降到200次左右,惠及约20万人。

  三是强化宣传引领。我们组织建设典型案例库,收集了全国211个餐饮油烟、恶臭污染防治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络、报刊、图书等形式开展宣传,给地方政府和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做好宣传和指导。

  接下来,我们会把噪声、餐饮油烟、恶臭这些老百姓家门口的烦心事作为我们的心头事,持续优化、强化上述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积极固化、谋划能落地、好操作、有成效的制度机制,努力把老百姓家的事办到家。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瞭望》: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能否介绍下文件的亮点,有哪些新的部署和要求?

  裴晓菲:一直以来,危险废物都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的重点。为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优化利用处置方式、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推进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和严格管控填埋处置量占比为抓手,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要求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到2030年,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指导意见》从“收”“用”“建”“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我挑取一些重点向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在“收”的方面,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转运效率,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要深化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行“网格化”收集模式,明确废物种类、服务对象和服务地域范围,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针对医疗废物,优化偏远地区收集处置方式,依托较大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转运点,集中收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推广“小箱进大箱”模式。

  在“用”的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促进危险废物再生利用,推广危险废物利用先进技术,推动健全危险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深化“无废集团”“无废园区”建设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和工业园区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简化手续,减轻负担。

  在“建”的方面,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不平衡问题,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医疗废物等传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充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部分废盐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针对这个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统筹规划建设特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补齐不平衡短板。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状况公告,引导经营主体理性投资,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完善处置结构,新建危险废物单套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

  在“管”的方面,强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环境监管,逐步限制通过利用、焚烧等处理方式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充分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紧盯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三个环节,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行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二维码全过程跟踪信息化管理。《指导意见》强调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底图”,明确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深度参与“补天”行动,坚定履行负责任大国承诺

  中新社:今年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40周年,也是全球开启臭氧层保护的第40个年头。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履行公约义务、保护臭氧层和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李天威:感谢你的提问。 40年前,国际社会达成《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随后又签署《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开启全球性的“补天”行动。40年来,99%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被成功淘汰,臭氧层正在愈合,公约和议定书成为联合国唯一获得所有国家参与的国际环境公约,也被认为是最成功的国际环境公约。

  我国加入公约和议定书以来,始终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保护臭氧层行动,坚定履行负责任大国的承诺,不断分享中国经验、提供中国方案、作出中国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公约发展进程。早在1990年,我国共同牵头提议将履约资金机制纳入了议定书修正案,首次体现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权益。1999年我国承办第11次议定书缔约方大会,通过《北京修正案》和《北京宣言》,加大管控力度、巩固履约成果。 2016年,我国作为重要推动者,将气候变化管控的氢氟碳化物纳入了议定书管控范围,这一行动预计在本世纪末将避免约0.5℃的全球升温。

  二是不断加强履约体系建设。建立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立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颁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建立以总量控制和配额许可为核心的履约管理制度。制定《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明确顶层设计,实施管控物质全流程管理,即将印发实施。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高压态势,确保可持续履约。

  三是持续推动管控物质淘汰。创造多个“第一”:实施发展中国家第一个履约国家方案,被翻译成其他五种联合国工作语言,提供履约“中国经验”;编制全球第一个行业计划,创立行业整体淘汰机制,打造履约“中国样板”;实现发展中国家第一个提前淘汰全氯氟烃、哈龙生产,展现履约“中国速度”。我国已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同时累计避免了26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排放,为减缓气候变化带来了巨大惠益。

  四是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因“业”制宜,实施行业整体淘汰计划32个,支持上千家企业完成替代技术改造,其中80%的替代项目采用了低碳技术。坚持自主创新,在空调、冰箱等领域积极推动制冷剂、发泡剂绿色替代,实现了“含绿量”和“含金量”的同步增长。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与世界各国一道,一如既往认真履行公约和议定书,切实维护履约成果,推动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为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向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铁军们说几句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忙日苦多闲日少,新愁常续旧愁来”,工作非常难。但一年之计在于春,蓝天保卫战“十四五”的最后决战已经打响,发布会前我请DeepSeek做了一首励志的诗,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战友们共勉。

  “东风已破九重峦,催得新阳暖大寰。铁帚扫尘云拭镜,银锄掘绿土生澜。铁军犹战未解甲,霜鬓何辞频闯关。明日春深花满路,青山与我共凭栏。”

  裴晓菲:感谢李天威司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