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岗栓 太原报道 近日,经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定,太原市14座尾矿库已全部完成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为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
整治工作期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摸底排查,组织对全市尾矿库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尾矿库的数量、库容规模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建立“一库一档”,更新完善尾矿库环评、“三同时”、环保验收、环境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应急设施建设等基本信息,建立了太原市尾矿库企业环境基础信息全口径清单,并完成所有尾矿库环境监管等级核定。目前,太原市共有尾矿库14座,均位于娄烦县境内。经评定,环境监管等级为二级的尾矿库两座、环境监管等级为三级的尾矿库12座。
在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在汛期前完成对二级尾矿库的监督指导和三级尾矿库随机指导帮扶,实地查看尾矿库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情况,针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本次排查,累计开展专项检查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共发现4个方面16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同时,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各尾矿库企业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池、废水拦截坝、洪水导流渠等应急设施,加强应急装备储备,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