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全力以赴“保目标、抓问题、强措施、求实效”,健全执法体系,优化执法方法,提升执法效能。 2024年,吉林市共行政处罚立案18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133件,罚没金额961万余元,依法查封4处违法处置危险废物场所,报请属地政府责令关停1家企业,实现执法案件数量、质量、效果全方位提升。
强化体系构建、线索摸排、数智赋能、监执联动,不断提高执法“精度”。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制定156项生态环境执法清单,划分151个执法网格,纳入监管企业7444家,每个网格配备两名执法队员,形成“工作在网格中推动、任务在网格中落实、责任在网格中压实”的监管体系。成立民生问题受办中心和网络舆情应对专班,建立市、区两级常态化备勤工作制度,对信访、投诉、舆情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受理、精准研判,形成了派、办、督、审、考闭环工作流程。
提格统筹案件办理、组织专项执法、查办重点案件、推动司法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案管中心”,着力打造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新模式,突出在立案、调查取证等环节建立纠错机制,及时研处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侧存在的问题,降低错案率和信访投诉率。同时,组织全市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守护美丽江城强化监督,压茬推进十余项大型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检查企业5857家(次)、发现问题667个、约谈企业86次,行政处罚案件数和罚没金额分别提升302.2%、349.3%。
做优“执法+服务”转变、“刚性+柔性”转变、“思想+作风”转变,提升执法“温度”。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持续6个月的入企会诊,推动万丰汽轮有限公司在废气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投入3000余万元开展深度治理;针对异味扰民突出问题,在特殊气象条件时第一时间启动异味管控,驻厂帮扶涉异味企业落实“一企一策”,最大限度减排降污。年内开展入企帮扶569次,解决问题544个。对纳入正面执法清单的102家企业实施非现场执法,对首次、危害结果轻微的5家企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李思远
江边雾凇江上鸟(松花江吉林市城区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