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版 观点

合力保护洱海的大理实践

《中国环境报》(2025年06月10日 第003版)

  ◆刘兵 李金明

  洱海,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部分,也是云南省大理市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具有自然保护、景观旅游、城市用水以及气候调节和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是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大理州)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多年来,随着人口增长、农业种植结构改变、养殖业扩大、传统工业转型、旅游业迅猛发展等各种因素影响,洱海保护治理迫在眉睫。

  洱海保护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群众发挥各自力量共同参与,开展全方位、全流域系统保护。要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格局,尤其需要绿色企业、环保组织和科研院所等多样主体的参与。

  保护洱海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大理州牢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了“三退三还”“六大工程”“七大行动”“八大攻坚战”和洱海山水工程等保护措施,进行农业调整、工业转移、旅游业升级,并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洱海水质向好,环湖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作为水质“风向标”的海菜花在洱海竞相开放,仅洱源县境内人工种植的海菜花就达3000亩,年产值可达上千万元,农户收入大大增加。为了既做好生态保护、坚守生态底线,又释放绿色动能、转换生态价值,大理州于2021年开始进行洱海生态调控,根据洱海渔业资源情况制定开海捕鱼计划,让洱海边的渔民获得一定的收益。

  企业作为重要的经济主体,对洱海保护也起着关键作用。云南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及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主要对洱海流域的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餐厨垃圾、蓝藻藻泥、洱海水葫芦、洱海底泥、污水处理厂污泥、干枯水生植物等各类有机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日均收集处理近2000吨。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不但对洱海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洱海周边农户增收贡献了力量。

  除了政府、企业的一系列保护措施,生活在洱海周边的当地群众也在用自己的行动保护着母亲湖。在“靠海吃海”实现生存发展需要的同时,群众用长期积累的生态智慧和知识来保护洱海。生活在洱海边的群众以碑刻、村规民约、民俗等形式明确了对洱海的保护,并针对违背相关规则和条约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约定俗成的规则规范着人们的行为,调适着人与自然的关系。白族先民规定,禁止使用较小的渔网捕捞,禁止以毒鱼、炸鱼的方式来获取鱼,对特殊的鱼种不得捕捞,并采取禁止围湖造田等一系列保护措施。过去,有些渔民常年生活在洱海上,以船为家,靠洱海生活。由于煮饭、喝水都是靠洱海水,他们就更加珍惜爱护洱海水。不能砍伐风水林、水源涵养林,不捕猎森林中的动物,渔民捕捞到大鱼要当神鱼进行祭拜并放回水中,不捕捞过小的鱼,在冬春鱼类繁殖期间不进行打鱼活动等禁忌和规则,保证了大自然的休养生息。群众在用水过程中还严格遵守上游水源用来饮用、中游水源可以用来洗菜、下游水源才能用来洗衣的规矩。

  全方位的湖泊生态保护,使整个洱海流域生态系统逐渐得到恢复。洱海保护的实践说明,人与湖泊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人类只有爱护自然、保护自然,才能享受更多的生态红利,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景长存。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