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版 要闻

安徽: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5年超九成

《中国环境报》(2025年06月11日 第002版)

  本报记者 潘骞 合肥报道 安徽省政府新闻办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年度目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两年超90%,劣Ⅴ类断面连续4年为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得到保障;土壤、地下水和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生态质量指数连续3年保持二类。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93.7%,连续5年超九成。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4年,全省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两项指标同比下降,全省PM10年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NO2浓度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2%,10市出现重污染天数累计为16天,同比减少38天;全省无较重和重酸雨城市。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210条河流、73个湖泊水库共401个断面中,Ⅰ类—Ⅲ类断面占比92.5%,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长江干支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支流及环巢湖河流总体水质状况均为优,淮河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巢湖及东、西半湖水质均稳定保持Ⅳ类,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引江济淮一期工程(安徽段)输水干线沿线46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Ⅲ类42个,占91.3%;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101个国考点位水质以Ⅳ类及以上为主;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87个水源地中,有83个水源地监测项目全部满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同比增加8个。

  此外,全省土壤和声环境质量均保持稳定。其中,全省设区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1分贝,同比下降0.7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4分贝,同比下降0.7分贝。全省地表水体及饮用水水源总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水平范围,监测点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水平均为本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