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5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近日印发实施。着眼于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工作要点》从压实河湖长制责任、一体推进“三治一改善”保护高原湖泊、强化河湖保护专项工作、强化河湖库岸线空间管控、强化幸福河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六方面提出38项重点工作。
在压实河湖长制责任方面,云南省将推动河湖长高效履职,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用好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机制,抓好涉河湖重大问题整改。其中,持续强化跨行政区域河湖管护工作,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共同开展联合保洁、联合执法、联合治理。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
在一体推进“三治一改善”保护高原湖泊方面,云南省将协同治理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改善湖泊水生态,强化“两线”“三区”空间管控,强化“9+1”法规施行,全力推进杞麓湖和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深入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入湖河道、沟渠综合整治,强化初期雨水污染防控,最大限度削减汛期入湖污染负荷。开展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动态排查,加快全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机制。健全水质水量监测预警体系,量力而行实施生态补水。分类处置、从严管控、动态监管重点高原湖泊4个事项清单。深入推进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施行。高质量编制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十五五”规划。
在强化河湖保护专项工作方面,云南省将加强黑臭水体整治,2025年基本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管理,确保入河水质达标。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推进《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做好重要湿地申报,开展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协调落实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持续深化珠江流域5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着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监管调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节水。加强地下水管理,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流域违规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完成新一轮地下水禁、限采区划定工作。
在强化河湖库岸线空间管控方面,云南省将着力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持续清理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河湖库网箱养殖涉水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启动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中期评估,推进重点跨行政区河流岸线规划修编。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深入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加强山区河道管理,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乡村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严格采砂许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河道采砂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规范疏浚砂综合利用。
同时,云南省将制定印发《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规范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行名录管理。探索建立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提升河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能力。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