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版 法治

苏州施行“低空噪声”地方标准

《中国环境报》(2025年07月30日 第006版)

  本报记者 李莉 苏州报道 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通常设在市区的楼顶等人口密集区域,带来不容忽视的噪声问题。针对这一“噪声痛点”,江苏省苏州市在国内率先立项编制地方标准——《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噪声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6月30日正式实施,为低空飞行的噪声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2024年7月,《规范》经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后,苏州声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声学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等单位组建跨学科团队,依据《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启动《规范》编制工作。

  据介绍,《规范》包含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噪声控制总体原则、限制要求、噪声识别与评估、噪声传播控制措施、噪声监测与管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及其配套设施的噪声控制方案、实施评估规范与运行维护工作。

  《规范》明确,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的噪声污染治理需遵循源头减量、传播途径控制、受体保护、综合管理四个原则。在管理要求上,《规范》还明确了低空飞行器垂直起降点噪声控制限制要求,包括场界噪声限值、飞行器噪声限值、飞行器起降架次的限制。

  如何做好低空飞行垂直起降点的噪声监测和管理?《规范》提出,低空飞行器的运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噪声监测体系,如网络布设、设备选型、数据采集与分析、应急响应、公众参与等。同时,运营管理部门可从计划、标准与评估、暴露评估三方面定期检测垂直起降点及周边环境噪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