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小玲 成都报道 为强化四川省青藏高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积极防控气候变化风险,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首个跨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四川省青藏高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5—203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有效防范和减轻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降低风险为目标,以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重点领域气候韧性为重点,以风险识别、政策协同、工程示范、能力建设为抓手,趋利避害、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增强四川省青藏高原区域气候适应型发展能力。
《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高原地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机制持续完善,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及风险评估水平逐渐提升,更具气候韧性的电力系统、交通网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特色农牧业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拓宽,公众自觉参与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氛围更加浓厚。
如何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行动方案》提出,在加强统筹协调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政策协同。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和要求融入生态建设、水安全保障、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应急管理等领域规划政策体系,加强目标协同和措施协同。
作为首个跨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区域联动至关重要。《行动方案》明确,要加强省内市(州)之间的合作,加强山地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联防联控,降低不利影响外溢风险,推进应急救援力量跨区域运用。推动与甘肃、青海、西藏、云南等毗邻地区的气候变化、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领域交流合作。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建设韧性城镇和基础设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同时,还要加大要素投入力度。推动将高原气候变化及其适应纳入气象气候、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科技创新体系,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创新发展气候投融资和绿色金融,支持高原符合条件的气候适应型建设项目申报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大对湿地、森林、高原等生态系统保护的补偿力度。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自然灾害综合整治,探索灾害保险制度,试点开展巨灾保险和再保险,推广气象指数保险、农业保险和生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