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共同编制的《高原湖泊流域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公开发布。《规范》于8月9日起实施,标志着云南省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领域实现突破性进展。
作为全国首个针对高原湖泊流域的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规范》衔接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及高原湖泊流域“双评价”实践经验,保障核算结果纵向衔接、横向可比,可为国内类似流域提供可借鉴的技术参考。
《规范》共有14个章节,明确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基本原则、核算流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等内容,为云南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数据支撑。
构建存量和流量双核算体系。衔接参考国际、国内各省市相关核算技术指南、规范,设置生态资产存量账户和生态产品价值流量账户。存量账户聚焦湿地、森林、草地、农田4类生态资产,设置18项指标量化生态资产储量及动态变化。流量账户基于“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个维度,设置17项指标,系统评估生态产品价值。
创新增设流域特色指标。为充分反映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系统多样、环境过程复杂、社会经济服务功能丰富的特点,在流量账户中,创新纳入绿色产品供给等6项指标。通过特色指标设计,突出高原湖泊流域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及科研教育方面的价值。
实现参数本地化与技术创新。通过调查监测和研究,建立了一套生态本底数据,实现了土壤保持等7项指标重点参数本地化,丰富了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参数库。创新构建“监测调查—生态系统分类—生态资产评估—生态产品定价”四维核算体系,重点突破了高原湖泊系统等特殊生态单元的价值量化技术瓶颈。
据了解,云南省已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纳入相关政策体系,实现核算结果向制度设计的有效转化。下一步,将结合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业务系统与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高原湖泊流域常态化核算,进一步开展核算结果应用创新实践,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产品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应用。蒋朝晖 刘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