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林霞 南昌报道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资质数量增加和监测业务水平提升上均取得了成效。
“我们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工作思路,加快建成功能完备的监测体系,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促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质增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吴志强介绍。
据了解,自2023年《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出台以来,全省共投入4.73亿元用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不断巩固提升环境质量、污染源、应急、生态等方面监测能力,填补温室气体和新污染物监测空白。
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及11个驻市分中心按照功能定位,形成差异化生态环境监测支撑能力,着力打造省本级1个综合实验室、一南一北两个重点实验室、建设3个区域实验室和6个专项实验室。
全省91家市县监测机构,按照区域站、骨干站、县级站和基础站4种模式,分别形成较强的水质分析、应急监测、独立开展基础项目分析和执法监测采样等能力。
在监测资质方面,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共获得监测资质项目2569项,较2022年、2023年分别增长85.89%、41.46%,覆盖生态环境监测各要素,为全省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91家市县监测机构已有89家具备监测资质,共获得资质项目9550项,较2022年、2023年分别增长397%、286%;市县监测机构的平均监测资质数从2022年的21项提升至105项,实现了增长。
在监测业务方面,2024年,91家市县监测机构共出具14063份监测报告,较2022年、2023年分别增长7.3倍、1.7倍。
江西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在抓好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依托现有监测人员和仪器设备,集中力量提升饮水安全的预警监测水平,对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22项有机物和10项重金属指标的加密预警监测,将上述指标的监测频次提高到每月一次。同时,通过采用“监测—预警—交办—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模式,有效强化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