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伯琦 陈钟佃
《湿地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上,我国9个城市获得了“国际湿地城市”认证,使得我国拥有的国际湿地城市达到22个,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我国在探索湿地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的经验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并逐渐成为全球共享的资源。
依法治理与保护,是强化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的根本保障。2022年我国首次为湿地保护制定的专项法律——《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意味着相关保护工作开始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这一进展反映出政策层面对生态系统维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实践表明,通过法律法规的实施科学界定湿地范围,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构建资源调查评估、分级分类和名录管理等体系,尤其是针对重要区域实施专门且精准的保护措施,同时厘清权责明确、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对于湿地保护至关重要。
保护湿地要以系统性思维应对生态系统修复带来的挑战。湿地整合了土壤、水体、水生生物、鸟类、微生物等多重要素,与森林、海洋等其他生态系统紧密关联,彼此作用,互为依存。我国的湿地生态保护实践不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推动湿地保护从针对个别物种或局部水域的分散管理,转向对整个湿地生态过程的系统性维护。
修复红树林时,重点不在于盲目扩大种植面积,而在于根据具体环境条件选择适宜树种,灵活调整恢复策略,同时保留一定的开放空间,为珍稀水鸟提供必要的觅食和栖息区域;对于滩涂上入侵的互花米草,治理工作不仅要实现有效清除,更需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滩则滩的原则,逐步恢复具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的海岸带复合植被结构。秉持系统观念,追求全局协调,正成为湿地生态干预中越来越清晰的行动逻辑。
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是湿地生态治理中的关键议题。在“两山”理念指引下,各地依据湿地类型差异,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态功能与实际利用需求,在湿地生态农业、湿地产品加工、生态旅游、民宿康养、自然教育乃至碳汇开发等方面,逐步形成了因地制宜的有效转化模式。随着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途径不断延伸,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被当做一种具有长远价值的投资形式,湿地保护也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并转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作者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