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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

甘肃涉企执法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

检查频次同比降低42.6%,问题发现率提升37.5%

王有志 张燕

《中国环境报》(2025年08月24日 第001版)

  本报讯 自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甘肃省各地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务求实效推动整改。截至目前,所有执法机构均已完成问题自查上报,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用“多方联动+线上征集+动态跟踪”模式全方位、多渠道排查问题线索。与甘肃省司法厅、派驻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统一向社会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全面公开12348热线电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向各市州转办问题线索152条。启动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省市县三级抽查案卷157件,发现问题线索15条。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省级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公布11项行政检查事项,并逐项明确实施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方式和检查频次上限。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协调,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统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将原有的12个单部门检查任务整合为8个,3个部门联合检查任务调整为两个,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的审批和工作规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流程,全力推行“综合查一次”。修订《生态环境领域“两轻一免一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等渐进式执法模式,上半年,共指导帮扶企业216次,落实柔性执法要求,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4件,为企业减免罚款238万元。依托污染源监控、动态管控、排污许可等信息化平台,打造更加智慧化的综合执法平台,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涉企检查频次与2024年同期相比下降42.6%,但问题发现率提高37.5%。 王有志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