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版 观点

赤峰人大以法治之力守护北疆生态明珠

《中国环境报》(2025年08月25日 第003版)

  ◆刘星慧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以“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守护人民幸福”为初心使命,通过法治手段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助力赤峰走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之路。

  强化法定监督,让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有声。“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这是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按照《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自2019年起,连续7年依法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状况报告,构建起“年初听部署、年中看进展、年末评成效”的闭环监督链。从环境空气质量的动态监测,到河湖水质的严格把控,每项数据都成为监督的重点,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2024年,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诚信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性结合,使“绿色信用”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考量,倒逼企业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形成“法治刚性约束+德治价值引领”的协同护绿模式。

  强化刚性监督,根治生态环境治理顽瘴痼疾。面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硬骨头”,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亮出“四查合一”监督利剑——前期暗查揭开污染面纱,随机抽查直抵问题现场,专家协查破解技术难题,现场调查锁定整改靶向。通过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一批长期困扰赤峰的生态环境保护难题得到有效破解,比如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规范化建设,耕地保护、尾矿库修复、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的全面推进。如今,高标准农田的有序建设、工业尾矿库的生态蝶变、地表水水质的稳步提升,都见证着赤峰生态环境治理的显著成效。

  强化多元监督,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强大合力。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以“大监督”理念整合各方资源,致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在纵向联动监督方面,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形成“三级联动、全域覆盖”监督网络,实现“上接顶层设计、下触基层末梢”的监督闭环。在横向部门协同方面,对接赤峰市纪委监委,通过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共享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推动监督资源整合与责任追究同步,以严格监督倒逼治理责任落实。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收集机制,借助代表履职平台、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集中收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形成生态环境治理需求清单,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地方立法,为绿水青山构建法治屏障。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本地生态环境特点和保护需求,相继出台《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地下水保护条例》等7部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形成了“草原保护有铁律、节水用水有章法、扬尘防治有尺度、乡村美颜有遵循”的立体法治网。

  强化法治宣传,让绿色发展理念浸润人心。赤峰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媒体报道敖汉旗“绿色愚公”三代人治沙、老哈河生态补水等典型案例,传播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同时,在校园开设“人大代表生态课堂”,通过实验等方式向学生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在社区设置法治长廊,解读生态环保法规,推动“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等理念深入人心,促进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

  下一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更多赤峰力量,让北疆大地的生态底色更加浓郁,让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