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双瑾咸阳报道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咸阳市水利局获悉,《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建成后将成为陕西省库容最大的战略水源储备库,计划于今年11月下闸蓄水。
“当前,全国范围内针对水库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中,尚未有专门针对水库库区周边区域的立法内容,上位法层面也未对水库库区周边的具体管理范围作出清晰界定。因此,在此次立法过程中,咸阳市定下了‘生态保护优先,兼顾区域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泾河流域文化’的总基调,使得《条例》不仅是一部生态保护法,还是一部发展促进法。”咸阳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条例》界定了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范围为库区保护范围线外延1000米区域,并明确若这一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同时遵守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条例》确立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主导、部门共治、社会参与、协同治理、综合利用的管理原则。此外,《条例》对健全管理体系、加强环境保护、优化资源利用、保障用水安全、推动文旅融合、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均作出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