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秀英 通讯员吴健 董小芳海口报道 海南省海口市日前出台《关于推进海洋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打造全域美丽海湾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将以海洋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海口市全域美丽海湾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着力构建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繁荣协同发展的国际海洋城市新格局。
海口市拥有东寨港湾、海口湾和新海湾3个海湾。海湾之美亦是海口市城市之美,优美的海湾环境是海口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生态底色。今后,海口市将以海湾(湾区、岸段)为单元,针对各海湾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现状和产业资源特点等不同特色,分类别、分梯次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构建各具特色、各展所长、各美其美的全域美丽海湾体系。
《实施意见》围绕深化陆海污染系统治理、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打造优质公众亲海空间、提升海湾治理能力、推动海洋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等6方面提出25条具体举措,明确全域美丽海湾建设重点任务。
海口湾围绕“亲海宜居型美丽海湾”建设,将力求满足人民群众观光、休闲、戏水等亲海空间需求。重点任务包括:打造最美“城市会客厅”、提升亲海旅游文化品质、强化湿地生态修复、加快海洋科技发展以及促进湾区活动与商业经济圈建设互促共进。
东寨港湾将建设生态保育型美丽海湾,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制度;江东新区建设近零碳示范区,实现能源供应清洁化、建筑建设绿色化、产业发展低碳化。重点工作任务包括:红树林整治与修复、绿色低碳发展、渔旅融合生态文化名片打造、蓝碳经济发展以及海洋渔业向休闲渔业和现代渔业转型。
新海湾则着力建设绿色产业型美丽海湾,构建以绿色低碳发展为主导的临海产业体系;雷琼世界地质公园通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促进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和生态服务功能提升。重点任务包括:探索“渔业+文旅”融合与美丽新渔村建设、加强雷琼世界地质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行绿色健康养殖模式以及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等。
《实施意见》要求,海口市将以解决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科学、系统谋划美丽海湾建设项目,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美丽海湾示范引领,进一步实现“水清”有突破、“滩净”有保障、“鱼鸥”有家园、“人海”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