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薛丽萍
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因具有极强的环境持久性,长期潜伏于电子、汽车、医疗等工业领域及不粘锅、防水服装、食品包装等日常消费品中。由于其不易分解,也被称为“永久性化学品”,多项研究已证明其会在环境和人体中积累,存在诱发癌症、扰乱免疫系统的健康风险。
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逐渐收紧对PFAS的限制与监管,加速推进“去氟化”进程。
对此,专家建议相关产业链加快寻找和研发更环保的替代品,推动行业的绿色转型与升级。
◎专家建议将新污染物防控纳入法律体系
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我国高度重视新污染物管控,积极响应《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即《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工作,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物质管控层面,中国已经对高风险的PFAS进行淘汰与管控,目前,已将PFOS、PFOA、PFHxS等纳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采取禁止或限制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密切跟踪国际公约中新增PFAS的管控趋势。此外,在环评审批中,所有生产或使用PFOS、PFHxS的建设项目都不予审批通过,所有生产PFOA的建设项目都不予审批通过。
全国首个针对化工园区PFAS设定排放限值的地方性标准《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02—2024)已于今年7月正式实施,为工业源管控PFAS提供“地方样本”。
研究表明,经含氟或经氟化物处理的食品接触材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会残留和迁移出PFAS,从而造成健康风险。因而,食品接触材料也成为管控重点。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主任钟怀宁在绍兴市朝露环保公益服务中心举办的《国外PFAS健康与环境损害典型案例集》(以下简称《案例集》)发布会上介绍说,今年3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的修订带来了一些变化。其中新增了包括含氟防油剂(如氟化丙烯酸聚合物钠盐FCA0271、含氟丙烯酸酯共聚物FCA0283)在内的PFAS限用要求实现与国际标准的深度接轨,同时强化本土化管控需求。
不过,《案例集》同时指出,中国PFAS等新污染物防治的法律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明德指出,现在正值我国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时机,在污染防治编对各种污染物的防治进行编制,应借此契机把新污染物的防控纳入法典,尽可能确立风险预防原则,推动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入典”,补足法律缺失。
“新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具有很长的潜伏期,其危害性在短期内也未必显现。因此,要持高度谨慎的原则应对潜在风险,并对已知的有毒有害的新污染物从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进行有力的回应。”曹明德说。
◎“短链替代”并非明智选项,业内呼吁对PFAS加强分类管理
全球严管下,PFAS替代与企业转型成为行业焦点,但多重挑战亟待突破。
长链PFAS难以进行生物降解,具有生物累积性,因而,部分企业试图以“短链PFAS”进行替代以规避监管。
绍兴市朝露环保公益服务中心政策顾问葛枫对此进行了否定:“对企业而言,转向短链PFAS生产线并非明智选择。”葛枫指出,今年国际化学品三公约缔约方大会边会内容及研究报告已披露短链PFAS的风险,且来自挪威的一份血浆血清检测数据显示,短链PFAS的含量“非常惊人”,甚至超过了长链PFAS。尽管短链PFAS的生物降解性尚可,但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风险已引发极高关注。目前相关科学研究仍在推进,且部分研究已明确证实其具有高风险。
葛枫建议,企业应跳出“短链替代”的误区,积极聚焦绿色化学领域,进行“更安全的PFAS替代品研发”,从根本上摆脱对高风险PFAS的依赖。同时,企业要以3M公司为前车之鉴,主动增强信息透明度。隐瞒PFAS相关产品的潜在危害,未来或将承担相应的严重法律责任。
钟怀宁指出,目前食品领域相关标准已经删除许多纸制品中PFAS类的添加剂,后续可能还会继续删除。他强调:“企业需尽快寻找替代品,尤其是在纸质食品包装领域,在生产过程中要从纸浆生产原料中去排查是否含有会激活PFAS的添加剂。”
尽管寻找替代品是当前企业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但由于PFAS涵盖上万种工业生产的化学物质,涉及的产业链极其复杂。目前已经开发出部分替代方案,但还有大量关键的PFAS应用尚无合适的替代品。因而,欧盟对PFAS的全面禁令草案也被业内评价“过于激进”,具体到实施层面能否落实还有待实际验证。
即便在有替代方案的前提下,如何找到成本低廉,绿色可持续的替代品仍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需进行持续研究。
世索科集团法规事务与产品监管大中华及东南亚地区经理梅庆慧呼吁加强对含氟化合物的分类管理,不能“一棍子打死”。对明确具有危害的非聚合物类PFAS产品如PFOA、PFOS、PFHxS、PFCAs等物质进行严格的管控,对危害性很低的聚合物类产品如聚四氟乙烯、聚偏氟乙烯、全氟聚醚和氟橡胶等产品,则应合理管理。
同时,梅庆慧建议中国企业应建立供应链追溯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推动无害化替代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