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版 攻坚 

湖南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

列出铊、锑等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完善调查监测目标物质

《中国环境报》(2025年10月29日 第005版)

  本报讯 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推动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提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形成了湖南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指南》规定了湖南省开展环境中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的基本原则、调查监测工作程序、信息调查、技术要求、现状监测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制等要求,并将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分为信息调查、现状监测和报告编制3个阶段。

  在信息调查阶段,依据全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结果,以及化学物质的品种、产量、使用范围、使用量等数据,确定需优先开展危害特性数据和暴露数据等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清单,开展初步风险筛查。在风险筛查的基础上,结合确定新污染物现状监测的目标物质和环境介质,并编制信息调查报告。

  在现状监测阶段,明确了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土壤、环境空气、污水及其他环境介质现状的监测频次、点位、监测分析方法,开展现状监测并根据结果做出风险表征。

  最后,根据信息调查和现状监测结果,形成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研究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在目标物质及其分析方法标准参考清单中,列出了铊、锑等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完善了调查监测新污染物目标物质。在相关说明中提出,根据初步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开展现状监测的目标物质及环境介质时,应对本地区背景值高且管控措施尚不完善的锑、铊等金属及其化合物、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需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情况、本地区涉新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典型工业园区前期调研或文献报道情况、初步风险评估结果等进行重点考虑。

  据了解,湖南省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

  2022年12月31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要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落实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研究制定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湘江、资江、沅江、澧水等水系,洞庭湖周边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为环境质量试点,在化工、石化、医药制造等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在医药行业聚集区、农业密集区、养殖密集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来水厂等重点区域,开展抗生素和内分泌干扰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基本摸清湖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底数。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目前,已制定印发《湖南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2023—2025)》,连续3年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初步摸清全省新污染物底数。

  制定监测试点方案,2024年在长沙望城经开区、岳阳绿色化工园开展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取得4176个监测数据。同时,选取省内有代表性的工业源、消费源及重点区域流域不同环境介质中的10余种第一批优评化学物质开展加密监测。

  强化技术支撑,对14个驻市州监测中心承担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分析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4次邀请国家帮扶组专家进行指导。全面应用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和湖南省固废管理平台,完善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体系。 薛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