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
10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执法监管质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河北省高度重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谋划制定一系列机制举措,提升执法监管质效。
河北省修订完善《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将25种轻微免罚行为纳入裁量基准,对符合免罚的行为实行“一次帮扶、两次督导、三次严惩”执法模式。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636起,累计减免罚款金额850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明确检查事项和频次
“河北省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刘炜介绍,河北省在集中整治中,重点纠治主体错误、多头检查、程序不规范、执法“一刀切”、趋利性执法、过罚不当、粗暴执法、执法廉政等8类具体情形,明确省级行政执法主体1个、检查事项43项、检查计划20项。
为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上下统筹、步调一致,河北省还严格限定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入企频次,明确提出,省、市、县三级每级每年度最多入企两次,三级合计年度检查频次不超过6次(特殊应急情况除外),推动涉企检查“减量提质”,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河北省创新工作方式,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建立健全“12345”热线举报、专项工作专班交办、线索举报电话收集、案卷自查等4类线索台账,督促各地按要求公开工作进展、及时报送线索核查结果,形成“线索收集—核查处置—结果公开”的全流程管理链条。
据刘炜介绍:“为打造全流程监督体系,我们开发了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服务APP企业端,企业通过平台可查看检查、打分评价、投诉留言情况。截至目前,执法服务APP已下载12.18万余次,评价达31896家(次),平均分为9.99分(10分制),留言咨询70条,投诉建议5条,所反映的问题已全部解决。”
事前事中事后规范,推送预警信息20余万条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郝园介绍:“河北省坚持‘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理念导向,统筹监管执法与助企惠企,重点从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对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事前预警,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2024年河北省开发建设了河北省数智环保执法服务系统,实现了入企审批、申诉审核、自由裁量、处理处罚全流程线上办理。今年,河北省强化事前预警,在系统内设置对企业自动监测、分表计电等数据自动分析研判的数据模型,能够提前发现涉嫌违法信息,并第一时间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服务APP企业端向企业实时推送预警信息。企业根据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苗头性问题发展成为违法问题。截至目前,河北省共向企业推送预警信息20余万条,切实帮助企业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问题的发生。
事中规范,全过程监督行政检查。河北省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入企扫码进一步规范入企行为的通知》,建立健全入企审批、扫码检查等制度。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入企检查前,必须提交入企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企检查;建立“一企一码”制度,执法人员未出示检查二维码的,企业有权拒绝进入,并可以通过执法服务APP投诉留言。
事后闭环,离场前告知检查结果。“以往执法检查后,企业对检查结果不能立马了解。”据郝园介绍,“在此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中,我们要求执法人员检查结束后,必须实时录入执法检查记录,并在离场前告知企业检查结果。既要列明发现的问题,又要告知整改的标准,避免‘一查了之’,提升执法效能。”
提升主动服务能力,办理不予处罚案件636起
河北省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中,围绕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系统化和服务型执法队伍,将服务理念融入行政检查全链条,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
“我们深化免罚帮扶制度,坚持推行柔性执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三级调研员徐义民向记者介绍,河北省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将25种轻微免罚行为纳入裁量基准及数智执法服务系统,对符合免罚要求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一次帮扶、两次督导、三次严惩”,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推动边执法、边帮扶、边普法的执法服务模式。
今年以来,河北省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636起,累计减免罚款金额8500余万元,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此外,河北省深化非现场执法监管措施,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全面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日常监管,减少入企频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刘炜表示,对涉危险废物倾倒、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河北省坚持严打态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细查、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