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是启动行刑衔接程序的“开关”与“桥梁”,是决定行刑衔接能否成功的关键一步。长期以来,生态环境涉刑案件移送是否必须历经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在生态环境执法实务中争论已久。
正方观点认为,设置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能够保障移送案件质量,确保行刑衔接顺畅。反方观点则认为,行政机关的职责在于发现并移交线索,过度强调程序可能贻误侦查时机。
本版特聚焦这一话题,汇集一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律师等多方见解,希望通过观点碰撞,厘清程序正义与执法效率的辩证关系,为推动行刑衔接机制的高效运转凝聚共识、贡献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