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版 法治

监管差异化 检查必亮码 过程能追溯 企业可评价

蚌埠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上线运行

《中国环境报》(2025年12月08日 第006版)

  本报记者潘骞蚌埠报道 安徽省蚌埠市生态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平台近日正式上线运行。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伟介绍,蚌埠市生态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平台的建设,是蚌埠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破冰之举,检查平台通过科技赋能,推动蚌埠市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实现“监管差异化、检查必亮码、过程能追溯、企业可评价”。

  在监管差异化方面,检查平台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建立行政检查对象信息库,按照“一般、重点、特殊监管”分别标记检查对象,结合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和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入企检查频次差异化。纳入环保诚信、正面监管清单、环保绩效A级的企业,如无违法线索,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对环保警示企业比照重点、特殊监管企业确定检查频次,对环保不良企业加大检查频次。通过对检查对象精确“画像”,确保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在检查必亮码方面,检查平台将涉企行政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即时检查”四类,做到日常检查有计划、专项检查有批准、个案检查有线索。全市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任务均从平台发起指派。任务形成后,受指派的执法人员手机会显示系统自动生成入企检查二维码,企业扫码并电子签收可获知此次检查类型、人员、检查规范,告知企业权利义务、投诉举报渠道等。执法人员在检查前同时申请入企码,现场检查时,向企业出示“入企码”“检查码”,做到每次检查都事出有因,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

  在过程能追溯方面,平台与安徽生态环境执法平台无缝对接。行政检查过程中,制作的勘察笔录、取证照片等现场执法记录,通过执法APP上传平台系统。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也同步将执法现场录像上传系统。检查平台结合新建的数据采集站、标准化案件审理室,实现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并可回溯,以“聚光灯”倒逼执法人员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此外,平台进一步与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许可系统、振动监控等平台互联互通,强化数据融合分析,确保非现场监管精确发现问题。

  在企业可评价方面,行政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通过平台上传检查结果,系统自动生成此次检查结果的二维码,并推送给企业,企业扫码可获知检查结果,并可对检查规范、廉洁规范等实施监督评价。对企业评价不满意的,任务指派部门启动核查,局纪检监察部门也同步开展“嵌入式”靶向监督。检查平台还开设“政企互动”版块,企业登录后,可反馈意见建议,开展政策咨询,并提出需帮扶事项,相关部门限期回复,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线下帮扶。此外,引导企业学法,开展学法赋分,企业通过平台完成在线学习环境法律法规,获得学习积分,积分若达到标准,可以作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减轻裁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