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红
湟水河是青海人民的“母亲河”,其生态保护意义非凡。然而,位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北州)境内海晏东大滩水库至下巴台的湟水河干流段,曾深陷生态困境:水源涵养能力薄弱,面源污染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不足,岸坡裸露且局部塌陷,治理刻不容缓。
如今,这个曾经的“生态痛点”,已然蝶变成“景观亮点”。海北州如何攻克生态治理难题,让湟水河干流河岸带重焕生机?记者近日探寻了其中奥秘。
“微创”修复,建造生态抛石驳岸
初冬的海北州海晏县,湟水河如一条碧绿丝带,蜿蜒向东。
“以前汛期一到,河水会裹挟泥沙冲毁岸坡,有几段河堤每年都要修补。”站在湟水河生态抛石驳岸边,海北州海晏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李庆业说,“现在这些石头垒起的溢流堰,没有用到一点混凝土,但能减缓水流、沉淀泥沙,对河道进行‘微创’修复。”
面对多重挑战,海北州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与大力支持下,于2021年谋划实施海晏东大滩水库至下巴台湟水河干流河岸带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总投资374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于2021年年底启动设计,2022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11月竣工,2023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办负责人王玲介绍,项目全过程深度融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摒弃“大开挖、大堆砌”的治理模式,率先引入“轻干预、浅介入”的“微创”修复思路,让河流水系自然形态主导修复过程。
在道阳村的修复河段,记者看到,河道两岸并未采用水泥硬化,而是利用乱石,垒砌成生态抛石驳岸。
“我们充分利用乱石,使其错落有致地垒砌成驳岸。驳岸既能给水生生物提供丰富的栖息空间,又能缓解水流对堤岸的冲击。”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江保华说。
在项目设计中,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核心原则,从治理措施制定、修复材料比选到树种、草种优选,均以此原则为导向。踏勘工作秉持系统思维,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湿地七大要素,精准排查问题根源,为后续措施提供靶向支撑。
在制定修复治理措施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微创”理念,通过“增绿、培绿、补绿”连接破碎的林地草地斑块,构建稳固的植物群落,确保治理措施精准有效。
在成本效益控制方面,坚持“就地取材”,选用本地优势树种、草种,充分利用现场河道、岸坡乱石,不引入人工水泥构件,不人为取直河道,不破坏河道自然形态。在施工管理中,强化技术指导与现场监管。
如今,7公里干流河岸缓冲带重新连贯,4.07万平方米浅滩恢复生机,1.31万平方米河滩湿地重现活力,18.45万平方米区域绿草如茵,1.7万株苗木扎根河岸,25道溢流堰调节水流,17.67公里生态抛石驳岸守护安澜,展现出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
“五不原则”贯穿项目施工方案
今年8月,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项目现场观摩会在海北州成功举办。
“不使用钢筋混凝土、不引入外来物种、不占用耕地草地、不改变河道走向、不外运土石方,‘五不原则’是贯穿施工方案编制的一条主线,更是我们践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落实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的具体实践。”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颉文魁介绍。
此次会议以海晏县湟水河干流河岸带保护与修复工程为典型样本,深入解读“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生态治理路径,为全省破解水生态修复难题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通过项目实施,海北州从资源循环、生态融合、技术创新等维度取得突破,湟水河干流海北段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养能力,重塑连续完整的滨河生态缓冲带,拦截地表径流污染物,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实现“零立方混凝土、零外运土石方、零外来植物、零耕地侵占”的建设目标。
生态蝶变,当地村民感受最为真切。“湟水河的水比以前清亮多了,饭后沿着河岸散步,心里舒坦。”海晏县金滩乡道阳村村民祁永辉说。
如今,海北州湟水河干流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Ⅱ类标准,野鸭等水鸟频繁栖息,“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美丽生态场景重现,当地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显著提升。
总结经验,扎实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湟水河干流河岸带实现从“生态困境”到“活力水岸”的蝶变,关键在于理念革新——坚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通过扎实的前期踏勘与问题分析,为项目科学设计、精准施策奠定基础。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与跟踪问效,确保思路转化为成效。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田海洋表示,海北州已明确了项目推进的下一步工作思路。在项目谋划设计上,紧密衔接国家政策与省级水污染防治规划,深入研究《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5年)》要求,谋划州级水污染防治规划,实地勘察全州流域水系,确保水生态治理修复项目谋实、谋细。
在项目前期工作中,严守严谨规范原则,学习落实相关管理与技术指南,规范审核审批、招投标流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保障项目精准、规范推进,质量可控。
在项目全程管理中,推行施工环节“双监督”,压实监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项目完工后,立即启动“完工即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全链条守牢廉洁底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
颉文魁表示:“湟水河的清流,不仅滋养着高原儿女,更承载着我们守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使命。未来,我们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滋养民生的幸福河。”

图为经水生态修复治理后的湟水河干流海晏县金滩乡道阳村以东段。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