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版 一版要闻

吉林省发布总林长令

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生态旅游深度融合

《中国环境报》(2025年12月16日 第001版)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委书记、省总林长黄强,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林长胡玉亭共同签发吉林省第3号总林长令,就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总林长令强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不仅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要求,更是传承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优秀文化的重要途径。要明确管理部门和古树名木权属方责任分工,逐棵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管理责任。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作为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查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导,逐步构建规范有序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

  在具体保护措施上,总林长令部署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包括加强普查登记、摸清底数,实现“应保尽保”;开展编码挂牌保护,做到“一树一档、一树一码、一树一牌”;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与生境改善,整治“过度硬化”问题,落实防病、防灾和防盗举措。

  总林长令鼓励制度创新。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探索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形式资助古树名木保护事业。还提出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和古树名木保险、补偿机制,构建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新机制。

  总林长令高度重视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挖掘与传承。要求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民俗等,系统挖掘其历史典故、文化价值,宣传讲述好古树名木背后的历史故事、红色故事、生态故事。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古树名木公园,开发主题研学与生态体验项目,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生态旅游深度融合,实现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互利共赢。

  在法治保障与公众参与方面,总林长令要求公安、林草、住建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执法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陈博宜 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