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媛媛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于近日发布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业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机构建设、实践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已成为支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环境司法诉讼的重要力量。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报告指出,中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业经历了从技术储备、启动试点、全国试行到常态化实施的发展历程。自201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以来,全国试行工作全面铺开。2021年,生态环境部等14家单位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标志这一着制度进入常态化实施阶段。与此同时,行业标准体系也逐步建立,形成了以《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为核心,涵盖环境要素(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沉积物)、生态系统(森林、农田)、基础方法(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水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等在内的国家标准框架。此外,海洋、农业等领域也出台了相关技术规范。
机构管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报告揭示,中国构建了“二元式”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管理体系:一是纳入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体系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二是由生态环境部等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截至2023年底,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已达287家。
生态环境部自2014年起分三批共推荐了42家鉴定评估机构,覆盖除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了以事业单位为主,企业、高校参与的服务网络。这些机构实验室条件普遍较好,多数具备CMA或CNAS资质。
报告显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件年均业务需求增长率高达74%,2021年—2024年底,推荐机构累计参与案件办理超过3500起,其中,55%来自行政主管部门委托,31%来自公检法机关委托。服务领域涵盖司法诉讼、赔偿磋商、行政处罚、保险理赔、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等多个方面。推荐机构间差距明显,12家推荐机构评估案件数超过100起,大部分推荐机构评估案件数在10起—100起之间。
实践应用广泛,案件数量激增
报告提供了翔实的实践数据。2015年—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年均增长率达150%。
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国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6.09万起,累计涉案金额超339亿元。案件类型以环境污染类为主(占比71%),其中空气污染(46.66%)、地表水与沉积物污染(26.07%)案件最为常见。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破坏类案件占比已超过15%,且呈增长趋势。
报告特别指出,2020年—2024年间,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案件占比持续上升,已突破80%,反映出损害赔偿机制效能提升,办案周期大幅压缩(较2020年压缩90%),案件结构更趋精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