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红
青海省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十四五’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青海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三次获优秀,2024年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十四五”期间,青海始终把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在重点流域投入资金89.46亿元,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48个,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率达99.5%,推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4.92%,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持续保持100%,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及以上,2024年湟水流域国省控断面年均水质首次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并持续保持,处处呈现着“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景象。青海每年向下游输送约600亿立方米—900亿立方米的源头活水,实现了“一江清水向东流”。
以PM2.5防治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由2021年的95.6%提升至2024年的96.8%,PM2.5年均浓度从20.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9.1微克/立方米,位居全国前列。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扎实推进西宁、海西、玉树“无废城市”建设,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启动青海湖流域陆域污染综合防治行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3%,全省土壤环境保持清洁稳定。
建成“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青海生态之窗”远程网络视频观测系统已建成76个视频观测点位,覆盖三江源、祁连山等五大生态板块及重点敏感区域,实现对典型区域生态类型、自然景观及野生动物“远距离、大范围、全方位”实时高清观测。此外,还建成全省生态环境重点区域遥感监管平台,拓展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人类活动的遥感监测,推行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智慧监管平台等新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非现场执法比率达到40%以上。
五年来,青海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加强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后期管护,接续开展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三年行动。组织完成大通北川河源区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评估,连续两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成效评估。持续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高效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78宗退出矿业权和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97宗退出矿业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
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投入取得历史性突破,累计落实资金139亿元,是“十三五”时期的近4倍,支持实施500余个项目,治理重点流域干支流和湖库90余条(个),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1295公顷,恢复自然岸线长度约320公里。淘汰燃煤锅炉1297.17蒸吨、老旧车约4.72万辆,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770蒸吨、散煤治理28.7万户。海西州、西宁市先后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资金支持30亿元,实现了“百姓房暖、城市天蓝”的双赢。
“十四五”期间,青海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治体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青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颁布实施《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青海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权交易、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改革工作。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优化环评分级审批,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加强跨区域协同治理,与相邻省份签订执法联动和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不断完善环境应急和应急监测联动响应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