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鹭军
江西省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省份,作为全国唯一同时承担这两项试点任务的省份,江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尤其是在金融赋能“两山”转化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可供推广的模式。
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质押融资新模式。
查清“量”,组好“包”。全面调查辖区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整体情况,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充分考虑市场需求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生态功能、协同效应,打包形成优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达到“1+1>2”的效果。
算准“价”,理顺“权”。立足当地实际建立了自然资源资产估价规程标准,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确定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按照“分散进、集中出”原则,通过征收、赎买、置换等方式,将组合包内的各项权力集中,确保达到“净资产”出让条件。
提升“质”,筹足“钱”。通过自然资源项目及其周边配套项目建设,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市场竞争力,为项目获得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打下基础,实现了从项目竞标到融资获批,全程仅用不到一个月时间。
积极探索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绿色贷款模式。
制定配套政策,破解特定地域生态产品价值“度量难”问题。明确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等配套政策,搭建了生态产品总值(GEP)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联合南昌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编制了“笔架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项目核算和评估相关工作,建立体现当地特色的VEP核算指标体系。
确定收益权属,破解特定地域生态产品价值“抵押难”问题。颁发收益权证,将生态要素收益权划入负责特定地域单元开发的项目公司,作为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抵押物。出台了VEP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操作指引,推动金融机构将VEP收益权纳入可接受押品名录。
推进权益流转,破解特定地域生态产品价值“变现难”问题。围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的特点,依托《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态产品交易规则》,明确了VEP收益权的交易主体、交易场所、交易程序等,推动生态产品“使用价值”转化为“市场价值”。
积极探索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融资模式。
夯实政策促进资源变资本。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金融支持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实施方案、操作指引和评估办法等,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金融支持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权益评估操作办法和贷款文本。
理顺流程促进价值加快变现。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模式,制作林业经营收益权价值评估参数表,对林业产品类型、林业用途、预期收益等评估要素予以明确。
强化配套促进实现风险共担。推动市县区政府出台林权质押贷款代偿收储奖补和林业保险保费补贴相关制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拓宽商品林保险责任范围,创新林业碳汇价值保险、古树名木保险等产品。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在林业经营收益权贷款方面的增信分险作用,实行见贷即保,推动担保费率降低至0.44%。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