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乔建华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电力行业已进入第四个履约期,作为最先纳入碳市场的重点排放行业,电力行业在统筹发展与推动行业绿色转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国碳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启动以来,已平稳运行1083个交易日,累计实现配额成交量8.65亿吨,成交额576.63亿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以下简称自愿碳市场)自2024年1月22日开市以来,累计运行209个交易日,成交量达921.9万吨,成交额6.49亿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规划发展部低碳处处长石丽娜近日向媒体介绍上述数据时表示:“目前,碳市场整体运行平稳。”
在碳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制度体系持续健全的背景下,碳市场机制在前三个履约周期中如何推动电力行业清洁转型,“十五五”期间应如何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设计,已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
以市场机制实现低成本减碳取得有效进展
石丽娜指出:“碳市场前三个周期履约率从99.5%进一步上升为99.99%,在以市场机制实现低成本减碳的行动中取得有效进展,为碳市场初期运行提供稳定基础。”
具体来说,碳市场机制对电力清洁转型的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电力行业既参与强制碳市场的配额管控,也积极利用自愿碳市场鼓励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大比例消纳,推动形成市场价格信号,强化减排激励,引导电力系统低碳转型。
二是利用配额管理约束电力行业碳排放规模,在配额分配中考虑鼓励高效能、低排放机组,激励电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和技术升级,推动存量煤电节能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和煤电低碳化改造,鼓励煤电掺烧绿色能源和大规模低成本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技术研发、示范与应用,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实现可持续减污降碳。2018—2024年,单位发电量(每千瓦时)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2.1%。
三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对丰富我国碳交易体系、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CCER交易获得绿色环境权益价值,帮助相关业主获取项目收益,从而降低项目业主成本,缩短项目回收周期。通过开发海上风电、光热、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SF6回收等适配新型电力系统的CCER方法学,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降低电力系统转型成本。此外,与碳市场配额机制衔接,使用CCER抵销5%的应清缴配额量,降低控排企业履约成本,提升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四是电力行业在积极探索低成本的减排机制上,为碳市场的行业扩围提供了经验。电力行业与其他高耗能行业构建形成“供能—用能”的协同减排网络,通过提升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领域的电气化水平、加强电能替代等,支撑全社会降低碳排放。
新能源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据中电联统计与数智部主任侯文捷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率高达12.0%,反映出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快速提升。
而比规模增长更为深刻的,是一场结构性的“绿色革命”。在碳市场机制约束与“双碳”目标引领下,电力行业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清洁化、高效化发展成为鲜明主线。
“‘十四五’以来,我国电力供应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凸显。”侯文捷说。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全国新能源发电装机累计增长高达234.6%。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比重从2020年底的25.7%跃升至2025年底的48.5%,累计提升22.8个百分点。
以2025年为例,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4.4亿千瓦,占比达80.2%,表明电力系统扩容已主要由清洁能源驱动。
与此同时,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并网,气电、抽水蓄能等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同步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增强,为新能源高效消纳与安全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而装机结构的绿色转型,直接驱动了发电侧产出结构的优化。
2025年,我国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9%,占总发电量的比重降至51.1%,较“十三五”末降低9.6个百分点,呈现出清晰的“增容减量”特征。而且,全社会新增用电量中,高达97.1%由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新增发电量提供,新能源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这一转型趋势在2026年预计将进一步加强。根据《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测,2026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有望超过4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有望超过3亿千瓦,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预计将达到总发电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而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
“十五五”还需完善配额与CCER机制,推动行业公平减排
展望“十五五”,在碳市场方面,石丽娜建议,在配额总量设定上,需加强碳市场机制与碳双控机制的衔接,在充分结合各行业减排目标、企业履约压力、政策鼓励导向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全行业配额“基本盈亏平衡、略有缺口的原则”,保持全国碳市场各行业间配额缺口率公平一致,避免发电行业成为单一的配额买方。
在碳市场配额分配上,要充分考虑煤电企业在电力系统中的兜底保供作用和实际经营困难,围绕分配方法、收紧尺度、结转政策、间接排放等系统性设计长效配额分配方案。
在碳市场有偿机制建设上,由于电价尚不能完全传导至用户,建议碳市场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电力行业延续现有模式,以免费分配为主,待电力市场完全成熟后,可分阶段确定电力行业有偿分配比例。
在MRV机制(监测、报告、核查)完善上,将现有的行业标准《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加快完善上升为国家技术规范,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在线连续监测方法可作为企业获取二氧化碳排放数据的手段。
在CCER机制建设方面,石丽娜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协调,鼓励开发更多具备条件的新型电力系统先进技术项目方法学,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在减排量唯一性或环境效益使用唯一性的前提下,进一步鼓励业主企业自主选择开发CCER或参与绿电交易,实现减排、收益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