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文雯
针对如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潘碧灵认为,当前在巩固生态保护成果的同时,依据法律精神与规定,系统破解社区发展瓶颈,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已成为深化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他表示,推动社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践行法律“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原则,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的关键路径,对于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模式意义重大。
实践面临一系列挑战
“尽管国家公园法明确了社区参与、利益共享等原则,但在实践中仍面临一系列挑战。”潘碧灵指出。
首先,利益联结机制有待深化与固化。法律虽确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和特许经营制度,但如何确保补偿标准科学动态、覆盖全面,如何设计特许经营项目使本地社区更深入参与并获取长期稳定收益,而非仅提供劳务,仍需细化配套机制。
其次,社区绿色产业转型支撑体系薄弱。社区在从传统生计转向生态友好型产业(如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特色林产品)时,普遍面临技术、资金、市场渠道与品牌建设等系统性支撑不足的困境。
此外,社区参与治理的途径与效能有待落地。潘碧灵指出,虽然法律规定了社区参与机制,但在实际决策(如规划制定、特许经营项目遴选、共管协议落实)中,如何确保社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仍需具体的程序设计和能力建设。
同时,跨部门政策协同与配套保障需加强。针对国家公园社区的特殊性、差异性政策支持体系尚不完善。再者,社区长期积累的生态智慧和民族文化这一宝贵资源尚未被系统性地记录、评估并有机融入国家公园的正式保护管理、监测和自然教育体系之中。
协同推进配套制度落实
潘碧灵建议,以国家公园法实施为统领,聚焦法律原则的具体化与机制化,协同推进落实。
一是加快配套制度细化,推动法律落地生根。协同相关部委,制定《国家公园社区发展管理办法》《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明确生态补偿的动态调整机制、特许经营中社区优先和利益反哺的具体比例与程序、社区参与决策的实体性与程序性权利等。
二是深化产权与利益实现形式改革,构建利益共同体。探索鼓励社区以集体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完善“协议保护”等绩效挂钩型生态补偿模式。
三是培育内生动力,构建社区主导的绿色产业支撑体系。实施“一园一策”产业培育计划,支持每个国家公园依托资源禀赋,重点培育1个—2个由社区合作社或本土企业主导的特色生态产业。政府牵头搭建涵盖技术培训、质量认证、品牌共建、电商营销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破解市场瓶颈。
四是创新治理实现形式,保障社区实质性参与。推动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决策咨询委员会中固化社区代表席位并赋予实质性议事权。全面推广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村集体签订社区共管协议,明确资源共护、发展共谋、成果共享的具体事项与权责。
五是推动文化赋能与智慧融合,促进协同保护。系统开展国家公园内传统生态知识调查、记录与整理工作,并建立评估与应用机制,将其有益成分用于生物多样性监测、生态修复和自然解说。支持将蕴含生态智慧的民族文化、传统技艺转化为生态体验产品,建设社区文化生态展示点。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潘碧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