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版 一版要闻

我国发布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

擅自引进21类外来物种最高罚25万元

《中国环境报》(2026年04月22日 第001版)

  据新华社电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等六部门近日发布《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名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届时,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名录内外来物种的,海关将依法没收并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通俗讲,可以称作我国物种界的“外来户”。法律规定,不得违规携带、寄递外来物种进境。

  海关是守护国家生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海关在执法实践中,经常查获一些在我国无天然分布、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它们一旦传入定殖,很可能对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破坏。

  基于海关多年口岸查获情况,经过专家多轮严谨科学的评估论证,最终确定首批需在口岸实施重点管控、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清单,包括巨人恐蚁、森林葱蜗牛、眼点丽鱼、海蟾蜍在内的21个科(属、种)。

  2026年以来,全国海关持续深入开展“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三年专项行动”。一季度,全国海关在口岸检出动物疫病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1.2万种(次),同比增长15.6%,查获外来物种1163批(次),增长5.9%,退回或销毁不合格进境农产品394批(次),暂停169家境外农产品企业输华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