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林霞 通讯员晏林 黄浩楠
今年3月起,江西省宜春市对辖区内机动车环境检验机构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发现问题160余个,立案10余起,完成问题整改130余个,有效推动机动车环检机构规范运行。
“这是从执法角度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有力举措,今年我们会继续将法治理念贯穿于生态环境治理的全过程。”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干部邬乐乐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25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先后荣获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全国“两打”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两项国家级荣誉,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中心城区PM2.5浓度降至26.0微克/立方米,创历史最优,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八年保持100%,稳居全省第一。
锚定法治引领,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压舱石”
“我们通过抓规范,念好权力‘紧箍咒’。”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信访科负责人邓宜江介绍。
宜春市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统一26类常见违法问题的定性、取证和适用法律口径。明确了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新增了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验收弄虚作假等裁量基准表格,其中还增加了6项从轻处罚行为、1项减轻处罚行为、8项不予处罚行为;对未批先建、无证排污、暗管偷排等行为的定性要点、关键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规定。
“宜春市还编制了锂电、化工等14个重点行业执法监管指南和暗管排查指引。”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干部晏习鹏介绍。
执法监管指南聚焦锂电行业高盐废水、重金属及固废管理、危废处置四大监管重点,明确环评与排污许可、废水处理、废气、危险废物、在线监控数据造假、非法委托转运一般固废等高频违法清单,推动一线执法精准高效、合规闭环,切实防范偷排漏排、固废危废非法转移、监测数据造假、未批先建、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以制度刚性保障锂电产业绿色发展。
同时,宜春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所有涉及生态环境的重大规划、项目引进及政策出台都要经法治“体检”。目前,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的招投标合同需经法律顾问把关后,才可提交集体讨论;所有执法案件、规范性文件均需通过公职律师审查后才能进行集体讨论,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
宜春市还将依法行政纳入绩效考核硬指标,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与执法稽查。2025年实现行政复议诉讼“零纠错”,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在实践中提升法治能力。
深化执法攻坚,激活生态环境守护“动力源”
“我们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严格化、执法规范化,让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邓宜江说。
对内,宜春市推行“局队站”合一和市县“一盘棋”,实行同一机构指挥、同一标准执法。对外,会同法院构建环境司法与破产审判融合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健全与公检法行刑衔接、府院联动机制,实现线索互通、联合办案。
在靖安县先行试点“全员执法、一体联动‘局队站合一’”执法新模式,按照“业务融合、人员融合、培训融合”的原则,统筹整合业务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人员编制资源,打破现有环境执法、业务管理、环境监测职责壁垒,实现业务管理、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无缝衔接、有机结合,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宜春市要求大案直接提级查办,要案全程跟踪督导。例如,2025年在查处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数据案中,提级办理后3日内即固定证据移送公安部门。
宜春市还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全市工业园区的水质指纹溯源系统,整合接入各类感知点4000余个,利用相关技术实现污染源最快3小时初溯、24小时锁定。
2025年3月,接群众举报,袁州区某水塘水体颜色变成乳白色,疑似有企业排放污水所致。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发现,水塘周边某胶粘剂企业生产车间围墙地面存在明显白色乳液泄漏痕迹,开挖围墙缝后,地下土壤可见大量乳白色液体渗漏痕迹,但企业初期否认污染行为。执法人员依托水质指纹溯源技术开展非现场溯源调查,对水塘受污染水样、企业渗漏点残留物进行采样,通过水质“指纹”比对,验证了受污染水体与企业泄漏物的高度关联性。在铁证面前,企业承认水性乳液通过墙缝渗漏至地下并流入水塘的违法事实。
此外,宜春市常态化开展“零点行动”“雨夜突查”“清污排雷”等行动。2025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0余起,处罚金额2100余万元,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起,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零容忍”。
强化靶向服务,精耕助企发展“暖心田”
“我们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等四张清单,今年将探索试行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执法模式。”邓宜江表示。
宜春市正在个别县探索实施“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渐进式执法模式试点。比如,针对某建材有限公司接收某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异味问题,某县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向涉事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抑制异味扩散。经再次核查,截至3月13日,上述企业未采取任何异味抑制措施。针对上述行为,某县生态环境局于当日再次下达整改要求,重申整改内容。3月21日,企业在原料棚顶部安装除臭喷淋系统,持续控制异味,完成了整改。基于这家企业在提醒、警告后改正违法行为,未对企业进行处罚。
2025年,宜春市大力推行“渐进式”执法,办理柔性执法案件30余起;全面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2800余家守法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对130余家正面清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
宜春市注重执法监管与主动服务两手抓,努力实现环境“高颜值”与发展“高质量”协同推进。2025年提供“靶向式”服务,创新环境信用修复“代办制”,帮助85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同时,宜春市针对锂电产业打造江西全省首个锂冶炼固废环境监管平台,用法治智慧破解行业管理共性难题。此平台通过独立研发的智能技术,在锂盐生产企业从原辅料投入到锂冶炼剩余物产生、出入仓库等环节,安装摄像头、智能称重设施等,打造“互联网+环保”的信息化监管平台,探索对锂冶炼剩余物实行全过程监管、全方位监控、全行业监督的“三全”管“锂”信息化监管。
平台投入运行后,实现了对锂冶炼剩余物监管从“人防”到“技防+人防”的转型升级,解决了监管人员少但数量多、仓库多而不匹配、数量统计不准确、违法倾倒频发等问题。全市锂冶炼剩余物底数清晰可查,可实时监控企业生产情况、仓储情况等,违法违规处置、倾倒锂冶炼剩余物现象基本杜绝。
宜春市还全面取消环评领域5类非必要证明,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对重大项目实行“月调度、一对一”专班帮扶。2025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助力4家企业获得超低排放改造中央资金3271万元,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业强市”注入绿色动能。

机动车环检机构查看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