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版 要闻

湖南师范大学举办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适用研讨会

围绕法典立法创新、适用机制与实施路径研讨

《中国环境报》(2026年05月06日 第002版)

  本报讯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近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与适用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机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40余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创新、适用机制与实施路径开展研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三处处长贺佐琪系统解读了法典的编纂逻辑、体例结构与制度创新,重点阐释各编的新规定新精神,强调理论界与实务界应同向发力,准确理解法典精神、全面落实制度要求,让法典真正转化为实践中的法治力量。十三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立法研究会会长谢勇围绕法典在地方立法中的实践价值、实施难点与完善方向作了深入阐述。

  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刘红荣表示,将持续深化理论研究、强化实务对接,为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化、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继军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程的标志性事件,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积极推动法典落地实施。主旨报告会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爱年主持。

  参加研讨的专家从不同专业领域对法典展开深入解析。湖南省水利厅原副厅长陈绍金立足水利实务,就水资源保护、流域治理、水法衔接等关键问题提出具体操作路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晓景聚焦流域保护规范,系统阐释法典流域治理的制度逻辑,为打破行政壁垒、实现跨区域协同共治提供了理论方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院长张宝对环境侵权证明规范进行了体系化解释,厘清了举证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等核心规则。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柯坚聚焦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深入解读“双碳”相关制度内涵与司法适用要点,为绿色转型提供法治保障。

  在交流研讨环节,来自省内外高校、司法机关及行政部门的专家学者,就生态环境法典的地方立法适应性路径、生态环境司法制度、林草行政执法、刑民行责任统筹适用、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生态空间保护、基层监测执法衔接等议题进行了实务导向、观点鲜明的深入研讨。 张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