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玉萍 通讯员魏绢兰州报道 甘肃省人民政府与陕西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签订渭河流域、嘉陵江流域(甘肃—陕西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此次签约标志着甘肃省在长江流域首次实现跨省生态补偿协议落地,黄河流域跨省补偿机制亦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两省跨省流域协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补偿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本次协议在水质类别考核基础上,首次探索将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三项特征污染物的改善情况纳入补偿资金核算核心依据,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为流域科学治理提供量化支撑。
协议坚持“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原则,明确了省际考核依据、资金安排、补偿方式、合作提升路径及协商推进机制,压实上下游共同治理责任。
下一步,甘陕两省还将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共同守护嘉陵江、渭河流域的清水绿岸,助力流域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