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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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考量公众素质
淘汰黄标车应阳光操作
环境意识不可或缺
重在增强公众环保观念
努力做中华文明的传承者
切实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
要理性面对和积极应对
急需加强制度保障
现身说法效果事半功倍
环保先进县为何污水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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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3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应急考量公众素质

 

◆李 莹

不久前,多地被雾霾笼罩,预警从黄色一直升高至红色,哈尔滨、长春等城市纷纷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采取公交车停运、高速公路全线封闭、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等措施应对雾霾天气。应急响应也造成了市民出行困难、孩子停课没人管等现实问题。有些市民对此开始抱怨、质疑。

不可否认,雾霾应急预案确实造成了生活中诸多不便,打乱了正常的生活节奏。但是,面对雾霾应急的紧急状态,作为公众,我们更应理性看待应急措施,积极进行响应。

认识上,应理性看待利益受损。雾霾问题因其涉及面广、对健康的危害大,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人们对于雾霾天气不满的情绪多、怨言多、担忧多,当然,对改善空气质量的期待也多。从名人微博吐槽,到“我为祖国测空气”活动发起,可以说,公众的关注、呼吁、参与已经成为雾霾治理的重要推动力。今年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多次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相关部门密集出台治理措施,如中央财政专门安排50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北京、天津、河北等6省市召开高规格会议,明确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尤其是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10条措施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力度不可谓不大,决心不可谓不坚,考核不可谓不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正在大踏步前进。但雾霾治理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真正去除病灶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面对重污染天气来袭,应急措施必不可少。应急措施的目的正是为了维护公众权益,保护公众健康。公众作为雾霾治理的重要推动者,也是雾霾污染的制造者之一,该到了承担责任,做出一定利益让步的时候。对此,公众理应理解政府出台应急措施的初衷,积极配合政府的应急工作。

态度上,应自觉执行政府的措施。面对限行、停课等带来的生活不便,我们应当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在此紧要关头,公众更应保持高度自觉,为改善空气质量作出自己的贡献。事实上,很多雾霾应对

措施缺乏强制执行监管措施和处罚办法。如有数据显示,车辆启动15秒时PM2.5排放值最明显。不熄火停车3分钟时间,尾气排放累计的PM2.5至少是点火排放时的2.5倍。因此,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拟规定“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路段,提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熄灭发动机”。如何界定停车是否停了3分钟?如果监管部门每辆车都去测算,管理起来难度很大。只有靠司机自觉执行,才能实现尾气减排。假如人们都只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只图自己的一时方便,那么应急措施只能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共同应对雾霾的大局面前,公众更应主动有所牺牲、有所作为,更加自觉地执行政府的相关措施。

行动上,应主动化解遇到的困难。毋庸置疑,雾霾应急会给生活造成诸多困难,如孩子停课没人管,高速公路关闭打乱出行计划、应急预案没有提前通知让人准备不足等。面对这些困难,一方面,需要政府不断完善发布机制,尽早发布预警,让公众提前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公众也应看到,我国雾霾预警机制刚刚建立,污染物底数不清、预报经验不足,完善雾霾预警机制需要一个过程。公众应对政府的工作有更多的理解和体谅。在此基础上,对政府的应急措施给予行动上的支持。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应对灰霾的准备。在生活的细节上,要用不断的实践经验和智慧来克服由此带来的诸多不便,使目前的应急措施逐步得以完善。

总之,唯有公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执行紧急情况下的雾霾应急措施,才能形成上下贯通、相互配合的大气污染治理局面,才能使公众的健康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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