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云南省县级环保局长岗位任职培训班日前在昆明市举办。来自云南省16个州(市)近80名县级环保局局长参加了培训。
按照云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王建华、厅长姚国华的要求,这次培训注重把学习业务知识与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突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执法相关内容,重点强化县级环保局局长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正确履职的能力。参训学员将依据县级环保局局长岗位职责,结合年度环保重点工作,围绕“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履职能力”开展面对面学习交流。
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高正文在培训班作动员时明确提出,在执法上,县级环保局要结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批权、监督权、执法权,梳理列出权力清单,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始终坚持做到依法决策好、依法审批好、依法监管好。
近年来,针对大多数县级环保局局长上岗前没有参加过系统的环保业务培训的实际,云南省环保厅每年都对新任和未参加系统培训的县级环保局局长进行集中充电。截至目前,共举办了14期县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近1200名县级环保局局长参加了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