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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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区占全市总面积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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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连规范生态红线制度
红线区占全市总面积一成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大纲日前通过专家评审,作为大连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性文件。

2012年,大连市被环境保护部列为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城市。当年12月《大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2~2020)修编大纲》(以下称《总体大纲》)通过了大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总体大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生态红线划分、测定与评估方法,同时努力探索从制度上如何保障生态红线,制定了环境准入制度、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分配、环境质量考核等规定,完善和规范了生态红线管理制度支撑体系。

《总体大纲》确定城市综合环境功能区划,将大连市划分为自然生态保育区、生态功能保留区、食品环境安全保障区、宜居环境维护区四类综合环境功能区和12个亚区,同时提出两条保护红线。以城市生态系统空间分布为基础,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区域“一条南北绿色中脊,多个山海开放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提供基础性保障,将大连市环境风险概率降到最低。

据介绍,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占大连市的面积比例为10.3%,这走在全国前列。 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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