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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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机制是党政同责的实施保障
土小企业污染治理不容忽视
加强基层监察工作要善用助推力
责令改正该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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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土小企业污染治理不容忽视

 

◆李合敏

近年来各地针对乱排乱放、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小企业、小作坊进行的专项行动取得了很好效果。专项行动对打击违法企业、保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在整治土小企业的环境执法中还存在排查范围不全面、整治工作不彻底、部门配合不通畅等问题。比如,联动机制不完善,各部门协调沟通渠道不顺畅,无法形成强大联动执法合力,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不够等。

诚然,要有效打击违法土小企业,杜绝死灰复燃,彻底铲除污染,应科学、合理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配强一线执法人员,笔者认为还需要做好以下3方面工作。

一要扩大排查范围。现在土小企业产生了许多新特点,地点更加隐蔽,检查难发现,像厂中厂;有的性质难区分,派生出一些新行业,如铅蓄电池小维护。对死灰复燃的违法企业要重点开展复查和核查,加大对偏远乡镇土小企业的排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掌握当地违法企业相关的信息,以便及时归档,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二要加强清理整治力度。对查出来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组织开展整顿,边查边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该关停的关停,该限期整改的整改。根据辖区情况可联合工商、质监、国土、安监等多部门进行执法,集中清理,切实做到原材料清理到位、生产用电拆除到位。对仍未依法实施停产的企业,依据新《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将其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实施拘留,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案件,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移交。

三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抽调经验丰富、宣传能力强、擅长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人员参加执法行动,同时环保宣传部门可邀请当地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参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通过清理整治土小环境违法企业专项行动,真正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特别是污染严重、肆意排污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山东省茌平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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