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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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绿色发展建生态宜居城市
新建项目须安装扬尘监控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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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作出新部署
新建项目须安装扬尘监控监测设备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建设部门获悉,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部署,为有效控制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将加快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

今后,全市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成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未安装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允许开工。

按照计划,今年12月15日前,天津市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的所有在建项目中,未安装扬尘监测设备的要完成补装;未进行主体验收的在建项目,要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和网络链路的补安装与调试。

12月25日前,滨海新区和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县的所有在建项目要完成扬尘监测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未进行主体验收的在建项目要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和网络链路的安装与调试。

2016年1月20日前,滨海新区和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县完成区级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相关技术参数应与市级平台相匹配,各区级平台将与市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共享数据资源。

天津市区两级监督执法部门将督促各施工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备安装等各项工作,对没有按时完成的项目逐个登记,并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

在此之前,为指导全市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精细管理,加强在线监测监控,天津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为全市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要求(试行)》主要适用于建筑工地及未封闭的工业企业散体物料堆场等扬尘源开展在线监测,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定: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和颗粒物监测仪等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点位布设、运行周期和安装基础条件。数据的采集、传输、有效性判别和异常值取舍。系统运行中的日常巡检、运行维护、准确性和稳定性检查。 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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