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企业周刊-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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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僵尸企业”的十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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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僵尸企业”的十种方法

 

新闻背景:

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到2017年末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

◆朱振鑫

清理“僵尸企业”要以稳妥的方式来进行,从国内外的经验出发,我们总结了大概10种方法:

1.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补偿,鼓励企业的去产能行为。为鼓励“僵尸企业”缩减产能,政府可通过融资支持、财政补助、税收优惠等方式向去产能企业提供直接或间接补偿。第一种方法是直接收购落后产能并报废。政府和企业合作预测未来需求,产能过剩部分由政府出资收购并报废。第二种方法是政府提供间接的去产能补偿。

2.妥善处理就业问题,减少失业风险的掣肘。从国际经验来看,处理就业问题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方面要以补助和失业保险金等方式对失业者提供资金救助,维持其在失业期间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失业人员和调整转产人员的职业培训。

3.妥善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减少金融风险的掣肘。除了失业风险之外,清理“僵尸企业”带来的最大风险是金融风险,在中国尤其如此,一是过剩企业过于依赖银行的间接融资,二是银行的资产也大部分集中于传统产业,其中很多是产能过剩行业。只有妥善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才能放心大胆地消化“僵尸企业”。

4.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在破产清算社会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兼并重组能发挥三大作用:一是减少产能存量和调整结构,通过兼并手段重新调整企业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重复投资的设备,从而达到部分企业或产能退出目的;二是控制增量,从行业长期发展看,提高行业集中度有利于市场的有序竞争,减少重复建设和抑制新增产能;三是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利于政府推行限产、减产和转产等去产能政策,加强政府的调控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兼并重组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否则会引起市场资源配置扭曲。

5.完善设备注册制度,建立产能监测体系。去“僵尸企业”首先要明确哪些产能过剩最严重,这必须以完善的设备注册制度和产能监测体系为基础。完善设备注册制度有利于了解设备情况和对产能进行管理,建立产能检测体系有利于把握产能利用动向和降低产能过剩的风险。政府在统计和搜集行业产能利用率、供求关系等统计数据时具有优势。而对设备和产能情况的掌握以及有效及时的信息发布,能引导企业进行科学理性的生产决策以及指导政府针对产能情况制定合理的调控政策。

6.提高技术、环保、能耗等行业标准,坚决关停不达标企业。关停“僵尸企业”必须要设定明确而严格的标准。对于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提高准入标准一方面可以阻止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效率较低的小企业继续进入,避免进一步加剧竞争和产能过剩,另一方面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关停,明确去产能的规则,引导企业预期。

7.把淘汰落后产能与增加新产能捆绑。一方面,随着技术发展和竞争加剧,企业具有对产能进行更新换代、提高生产率的需求。另一方面,对于企业而言,过快过多地淘汰落后产能,会对企业生产能力造成较大冲击,若超出企业承受能力,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将淘汰落后产能和增加先进新产能进行捆绑,可以避免去产能对企业造成过于剧烈的冲击,在循序渐进去产能的同时实现产能存量的升级。

8.完善破产清算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通过企业自行注销、进入破产程序以及资本退出机制等市场化退出机制让市场主体自身调整,从而淘汰或转移过剩产能,是消化“僵尸企业”的重要途径。在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方面,我国需要进一步丰富企业登记、注销、终止或者破产以及资本退出的渠道、降低成本、简化程序。便捷顺畅的市场退出机制有助于市场主体在较短时间内进行自我调整,使过剩的资金和设备等资源撤出产能过剩领域,实现资源配置优化。

9.打破刚性兑付,破除“大而不倒”预期。很多“僵尸企业”不愿意退出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最后政府一定会刚兑兜底,打破这种预期必须抓住典型,发挥杀一儆百、引导市场预期的作用。

10.改革官员考核机制,明确去产能目标,破除地方政府的无效保护。地方政府是消化“僵尸企业”最终的执行者,所以要想成功必须充分激发地方政府的动力。第一,推动官员考核机制从GDP导向到效率导向,弱化对GDP的考核,把重点行业去产能的目标明确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实量化指标。第二,将过去用来补贴“僵尸企业”的资金节省出来,用来收购过剩设备报废、补贴下岗职工安置等。第三,加大中央对产能重灾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冲去产能带来的税收下滑。

作者系民生证券研究院宏观经济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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