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实施,江西省新余市近日率先在全省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初步建立了“定责、履责、问责”的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共建立环境监管网格528个,实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在建立的四级环境监管网格管理体系中,市级政府为一级网格,市政府分管领导为责任人,授权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政府为二级网格,各县(区)、管委会的行政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三级网格,各乡、镇、街道的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设置两名专(兼)职环保员;村(社区、居委会)为四级网格,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内第一责任人。网格责任人员、专(兼)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排污单位、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等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或所属片区环保部门报告。
新余市还制定了保障考核机制,对从事三、四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5元环保津贴补助,对各级网格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严格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黎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