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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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一企业擅自偷排废水
环保部门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人员近日突击检查时发现,乌海市良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靠东墙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水池私设临时排水管道,擅自外排应急池内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

这家公司私设临时排水管道未经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同意,全长约15米,管径为6.5厘米。环境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拆除私设临时排水管道,并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做出了行政处罚。

环保部门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乌海市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将此案件移送乌达区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同时按照《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协调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移送供电部门对这家企业进行断电处理。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更好地保护乌海市生态环境安全。 赵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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