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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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理公开审理非法捕捞案
8人因破坏洱海生态环境获刑
 

本报讯 云南省大理州近日对两起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案件公开审理,8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效震慑了洱海流域的环境违法行为。

这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由大理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连续两日,分别在海东镇中学和喜洲镇海舌公园公开开庭审理,社会各界人士及当地村民共计600余人旁听了两起案件的审理。

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在明知洱海处于全湖封湖禁渔期的情况下,仍然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均已经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涉案8名被告中两人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1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其余5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全部没收扣押在案的渔具及渔物。这是去年以来第二次对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据悉,大理州层层设防,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洱海,已形成了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检察院和法院专设环保机构铁拳介入的有利格局。

从去年至今,在洱海流域共对42起环境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启动实施按日计罚两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起,拘留4人,通过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整治,推动洱海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道路。同时,今年1月启动了洱海流域的保护治理联合联动执法行动,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下协同,开创了新阶段洱海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张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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