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周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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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增加 注重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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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专门审判机构
 

本报记者蒋朝晖 通讯员姜光鑫曲靖报道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在曲靖召开部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全省法院要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环境资源法律,适应环境公益诉讼试点新要求,深入研究环境资源审判规律,更新环境资源司法理念,规范环境资源审判程序,统一裁判尺度,通过优质高效的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着力构建“五位一体”的专门化机制,统筹推进审判机构、工作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和审判团队专门化,以审判专门化为总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会议强调,要稳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庭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司法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要积极推动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要加快构建云南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还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设立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实行对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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