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强化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3万人次,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共检查企业2.2万家(次),责令2100家(次)企业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鄂尔多斯在大力宣传普法的基础上,先后对20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19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23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对1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遏制了“十二五”期间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树多措并举,联合各方有效应对了乌审旗所谓死羊、死鸟舆情事件,指导推进了乌审旗系列关键性环境基础工程建设,累计投资达28亿元,有效防范了重大舆情事件的连续发生。
对全市范围内各类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确定十一大类168项环境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完成139项整改销号工作。
创新环境监管机制,与市公安局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协调市法院成立专门的环境法庭,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了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划定网格1102个,落实责任人2316名。 杨爱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