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重大环境问题纳入清单管理
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打造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十二五”环保工作亮点
运用新法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各旗区开发区设立环保机构
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
图片新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责令2100家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运用新法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本报讯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强化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3万人次,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共检查企业2.2万家(次),责令2100家(次)企业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鄂尔多斯在大力宣传普法的基础上,先后对20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19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23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对1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遏制了“十二五”期间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树多措并举,联合各方有效应对了乌审旗所谓死羊、死鸟舆情事件,指导推进了乌审旗系列关键性环境基础工程建设,累计投资达28亿元,有效防范了重大舆情事件的连续发生。

对全市范围内各类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确定十一大类168项环境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完成139项整改销号工作。

创新环境监管机制,与市公安局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协调市法院成立专门的环境法庭,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了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划定网格1102个,落实责任人2316名。 杨爱群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