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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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问题纳入清单管理
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打造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十二五”环保工作亮点
运用新法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各旗区开发区设立环保机构
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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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投入11.4亿元加强能力建设
各旗区开发区设立环保机构

 

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夯实基础,加大投入,不断提高环保能力建设水平。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通过积极争取协调,市环保局机关由6个科室增加到9个,各旗区、开发区相继设立环保机构,特别是在部分乡镇设立了生态环保站,为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精细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年来,鄂尔多斯累计投入环保能力建设资金11.4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4.6亿元,争取本级政府资金达4.6亿元。2015年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市政府克服财政收支困难,安排1.86亿元环保能力建设资金。

为提高监察监测水平,鄂尔多斯在全市9个旗区、5个重点园区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全市15个监察机构11个通过标准化验收。市旗两级监测站分别达国家东部二、三级标准。新建了15个区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市全覆盖。

同时,鄂尔多斯市建成了涵盖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的“三位一体”监控网络、机动车尾气监测管理平台,建成“数字环保”一期工程。

通过协调推动,鄂尔多斯投入约105亿元,在棋盘井等6个成熟园区配备了功能齐全的环境基础设施,其余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杨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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