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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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
长沙市清理整治列为单独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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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境责任 严控环境风险
靖州县查处两个未批先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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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落实环境责任 严控环境风险

 

◆黄亮斌

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标志,我国目前已进入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关键时期,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走向法治的坚强保障。但历史遗留问题和以前一些经济发展模式,往往使环境问题的解决存在延续性和法律难解的复杂性。

湖南在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中发现,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全省建设项目领域存在各种环境问题:有的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前就已经投产;有的属于未经过环评审批;有的未进行验收就投产运行;有的建设项目还没有投产就因为近年来遽然加严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由合法变为不合法。

按照新的法律要求,这些建设项目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违法情况,但由于湖南省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需求,一些建设项目还不能按照要求实行“停止建设和恢复原状”。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把解决历史遗留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作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为人民群众谋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印发了《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界,按照严把环境风险底线和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落实违规项目单位环境责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规定,对于2014年底前建成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环保措施完善且能达标排放、周边环境质量达标或可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环境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予以备案管理,允许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完善环境保护设施,以及淘汰旧工艺,更新环保新技术和设施,使其达到环境保护新标准要求。《通知》还详细规定了4类清理整治处理办法和处理原则。

《通知》以法律为基础,以湖南省经济发展、生态建设为依托,宏观全面地提出对违规建设项目如何整治,怎么整治,确保不留遗憾、不留死角。提出了各级政府为整治责任主体,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筹的工作思路和做法,使湖南省在违规建设项目上能真正甩掉历史包袱,更好运用新《环境保护法》这把利剑。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普遍具有企业体量大、影响程度深等特点,其中很多问题关系到当地的国计民生,不是靠企业自己或单个行政部门就可以独立解决的。厘清历史的乱麻、理顺复杂的关系,各级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环保、发改、经信、国土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要求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工作,形成合力,真正做到关闭搬迁一批、整改验收一批、备案管理一批,这是搞好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的关键。

各相关企业要抓住清理整治的有利契机。不管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如何复杂,一切因企业而产生,终将因企业而结束。全省各地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四个全面”战略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引下,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加严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因此,全省各地企业要在仅剩的3个季度的时间内,清醒认识自己,关心自己,搭上这最后一班车,不给自身留下终身遗憾。

各级环保部门要在清理整治中认真履职。环保部门始终是环境保护工作最重要的责任承担者,在当前复杂艰巨的环保工作形势下,要把做好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当做打击突出违法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重大机遇,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为政府当好参谋,统筹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为企业做好服务,为今后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清出一条畅通之路,为建设天蓝地绿的美丽新湖南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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