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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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顺藤摸瓜破获案中案
明确环境管理目的 厘清查封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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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普通案件背后,细心的办案人员发现一条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利益链条
湖南顺藤摸瓜破获案中案

宁乡县灰汤镇村级公路旁,是最初发现危废的地方。
危废源头——岳阳市某化工厂堆放的化工桶。
犯罪嫌疑人在长沙县指认弃置危废品地点。 宁乡县环保局 公安局供图
 

本报记者张东风 通讯员黄昌华 彭大川

清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宁静的村级公路旁,散落一地的蓝色塑料桶,桶内不断渗出的不明液体,散发着难以忍受的恶臭。村民投诉、环保出动、公安介入,就在办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即将实施抓捕之际,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办案组由此判断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转运危险废物案。这究竟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还引得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先后对此案进行了督办?

案情突发

村道旁发现一批不明塑料桶,恶臭刺鼻,环保部门紧急出动

2016年3月7日一早,不少村民发现,宁乡县灰汤镇洞庭村村民刘某家门前的村级公路上,忽然多出一批蓝色塑料桶,桶内不断有黑色液体向外渗出,还持续散发出严重的刺鼻性气体。

“从上午开始越来越臭,人根本受不住。”村民们当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灰汤镇镇长及环保站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并报告宁乡县环保局。县环保局迅速派出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抽样取证调查。

在现场,监察人员发现气味异常浓烈刺鼻,即刻采取应急监测手段。在用pH试纸对不明液体进行初步测试时发现试纸呈现红色。“说明酸性很强,初步判断这是一起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宁乡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海峰说。

监测人员当即对这批物品现场取样并报送湖南省和长沙市环保及环境监测部门,省环保厅和长沙市环保局也迅速派人赶赴现场。

根据3月8日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这批液态废物pH值小于2,确定属于液态危险废物。

据杨海峰介绍,一般的废物排入外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降解、中和,而这批危险废物具有强腐蚀性,还可能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泄漏,有可能造成农田丧失基本功能;排入水体,会污染地表、地下水源,人和牲畜饮用后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甚至造成环境的灾害性事故。

宁乡县公安局民警也在接警后赶赴现场。“这些(废料桶)没有经过任何处置,就堆在公路边,现场约有86个同样大小的桶子。”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兴说,经现场及周边详细询问调查后,初步锁定倾倒这批危废的当事人系当地人刘某。

为避免发生次生环境事故,宁乡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局将情况逐级上报。同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现场展开应急处置,连夜转移了这批危险废物。通过收集统计,这批蓝色桶装的危险废品总重达到25吨。

宁乡县环保局长李联明说,“按照‘两高’环境司法解释规定,倾倒危废三吨以上就是触犯法律,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刑事立案标准。”

部门联动

成立专案组,追踪危废源头,锁定嫌疑人

3月9日,宁乡县环保局将当事人刘某移送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当天,宁乡县启动了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多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召开案情分析会,决定对这起涉嫌污染环境案刑事立案侦查,成立“3·09”案专案组,由宁乡县公安局牵头,对案情展开调查。

“这批疑似危废的物品必须要查清来源和性质。是谁运来的?准备如何处置?”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延扬说。

通过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多次监测,再次确认这批蓝色塑料桶内的物质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产生的精(蒸)馏残渣,认定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明的危险废物。

“3·09”案专案组采取了地毯式调查,结合“天网”系统进行卡口追踪排查,并调取收费站车辆过磅记录,发现运输这批危险废物的嫌疑车辆系一辆车牌号为鄂D66853的大货车,于3月6日深夜将这批危险废物从湖南省岳阳市运至宁乡县。

随后,专案组以这辆车为线索,控制了司机方某等人,并顺藤摸瓜,发现位于岳阳市云溪区的岳阳天顺化工有限公司和岳阳大洋溶剂化工厂存在重大嫌疑。

就在专案组准备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时,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司机透露,他在江西运输的时候,是没有坏桶子的。“看来不只危害到了我们湖南。”李延扬说。

专案组通过对方某等人的审讯进行分析、比对,结合前期调查和走访情况,利用大情报平台对线索进行排查、汇总,最终,一条包括上线(生产厂家)、中间(介绍人)、下线(处置者)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链条逐渐清晰。

专案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的跨省、团伙非法转运、处置危废案。案情重大,专案组立即向湖南省环保厅、公安厅汇报,并相应调整了办案思路,加大了侦察力度。

很快,一条新的线索被专案组掌握:4月21日晚,将有一车废液从岳阳大洋溶剂化工厂运往益阳沅江市三眼塘镇,且涉案人员与之前运送废液到宁乡县的为同一伙人。专案组迅速确认了线索的真实性。

统一调度

辗转两省多地,刑拘嫌疑人14名,查获危废200余吨

4月21日晚~22日晚,在湖南省公安厅统一调度下,专案组兵分三路对涉案人员、车辆进行蹲守、跟踪、抓捕。经过连续奋战,在长沙、益阳、岳阳等地分别抓获葛海湖、彭寿保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沅江市当场查获正准备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

4月26日~28日,专案组在株洲、衡阳、岳阳等地抓获易卫华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在衡阳市衡山县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60多吨,在长沙县榔梨镇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

5月10日,公安部将这起案件列为第二批环境污染类督办案件。环境保护部也迅速对此案进行了督办。

5月11日~13日,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宁乡县“3·09”案专案组干警马不停蹄赶赴江西省宜春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聂某,并将涉及江西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线索交由当地环保和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实:自2015年8月以来,湖南岳阳天顺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郑会林(男,48岁,湖南岳阳人)、湖南大洋溶剂化工厂法人代表葛海湖(男,50岁,湖南岳阳人)为节省处置费用,非法将共计200多吨危险废液(均为生产农药中间体的化工废液)交给彭寿保(男,60岁,湖南岳阳人)个人进行处置。彭寿保通过联系货车司机方某(男,31岁,湖北监利人),魏某(男,54岁,湖南长沙人)、易卫华(男,49岁,湖南株洲人)等人,选在傍晚或深夜,用大货车分十几次将上述200多吨危险废物运送至湖南长沙、湘潭、株洲、益阳、衡阳以及江西新余等地进行非法处置。

据李兴介绍,所有运至湖南的危废从汽车上卸下后随意丢弃在山地、林地、公路上,大洋溶剂化工厂还存在偷挖渗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据了解,有资质的企业处置1吨危险废液,收费至少在7000元以上。而郑会林、葛海湖为了降低处置成本,以每吨1000元~3000多元的价格,将危险废液交给彭寿保私人处置,彭寿保等人再以更低价格层层转包出去。

6月6日,记者从宁乡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这起案件已依法刑事拘留14人,尚有4名涉案人员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此外,当地环保部门已会同相关部门对两家涉事企业进行了查封,并顺利完成涉案危废的寻找、清理和安全转移、处置等工作。

截至5月31日,已有11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办案体会

通过这起案件的办理,环保部门有很多体会。

宁乡县环保局局长李联明认为,本案能够成功破获,体现出中央“1+6”文件精神已在市、县、乡、村得到落实;在环保工作上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履责、公众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已初步形成;环保工作延伸到乡、村应是下一步改革中要考虑的;环境网格责任监管制度非常重要;是否制定过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在关键时刻非常有用;省、市、县一盘棋联动非常关键。

李联明说,这起案件办理中既得到省、市环保部门的重视支持,也得到了各级党政部门高度重视,宁乡县以此为契机,集中拆除了一些环境安全隐患,更加夯实了基层环保工作。

本案意义

湖南省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3·09”案是新环保法实行以来,特别是“两高”环境司法解释出台以来,湖南省侦办的第一起由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督办的污染环境案,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湖南省环保、公安联手作战,斩断了一条横亘于湖南、江西两省的非法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的利益链条。

第二,宁乡县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对环境污染犯罪打出硬拳头,打击了一大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给那些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危害环境的无良商家敲响了警钟。

第三,本案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涉及湖南、江西两省多个地市,通过大量的侦查,查处了200多吨危险废物并进行妥善处理,消除了可能发生灾难性环境事故的安全隐患。

最后,通过这起案件的办理,并借助媒体的宣传,能够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坚决抵制身边污染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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