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抓关键环节推进重点项目
环保如何点燃民间投资热情?
宜昌推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
重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9月举办
图片新闻
山东曝光99家油质不达标加油站
河北钢铁为何产能减少产量增加?
2016东北亚国际环保博览会将办
图片新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条目形式进行细化明确
宜昌推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

 

本报讯 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近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保的系列决策部署,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实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并就制度落实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对落实情况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环保督查,强化督政问责,确保将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责任清单与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生态治理“宜昌试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结合起来,有效实施生态环保综合监管,确保取得实效。继续把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生态治理“宜昌试验”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一流的标准、担当的精神、改革的办法推进,力争创出“宜昌经验”,面向全国推广。

据了解,《关于实行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由总体要求和清单具体内容两部分组成,其中,具体内容包括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责任主体为县市区党委、县市区政府(含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和39个负有生态环保责任的市直部门。责任内容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部门“三定”中规定的职责,用条目的形式进行了细化明确。

余桃晶 雷鹏程 王晶晶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