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佳沥
山西省环保督察组进驻长治、晋城两市一个月时间,督办环境信访案件1145起,整治违法排污问题508个,对17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时间虽短,成效显著。
能取得这些成效,山西的经验大致有两条: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做到真督实督,将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将党政“一把手”列为工作重点,分别与市委书记、市长进行单独谈话,让“关键少数”感受到督察力度。同时,环保督察直击要害且程序严密、不走过场。只有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真重视,不敢敷衍了事,环保督察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二是敢用并且用足督察成果。查事必查人,查人先查事,在严厉查处环境案件的同时,依据督察成果强化责任追究。长治、晋城两市一个月内先后有171人被问责,分别受到开除、免职等相应的组织处理。山西环保督察将严格责任追究放在突出位置,给违法违规人员以震慑,给地方党委政府以警醒,进一步推动了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当前,在中央环保督察深入推进的同时,全国多个省份的省级环保督察也相继展开。面对各类复杂的环境问题和案件,省级环保督察要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妨借鉴一下山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