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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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是固体废物管理的根本目的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突出整治重点 确保环境安全
欠发达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要厘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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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突出整治重点 确保环境安全

 

◆山东省东平县环境保护局 孙玉河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山东省东平县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山石开采、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建立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出重拳、下大力解决石料厂、石灰窑、石料堆场等环境污染问题,关停取缔落后产能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企业。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指挥。从公安、国土、住建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指导、协调、调度、督促和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治理主体作用。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把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各乡镇和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全县采石场、石灰窑等山石开采、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方法步骤、任务分工及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调度,对各乡镇(街道)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整治到位、取缔到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排污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执法监管不履职、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完善公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专项行动中处罚或关闭取缔的企业,一律在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为严防违规企业死灰复燃,各乡镇和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反复摸底排查,结合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等强制措施,逐户拆除,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派专人定期进行巡查,严防取缔的采石场、石灰窑、石料中转站、灰粉及米石加工点、水洗砂加工点等违规生产死灰复燃,严禁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石灰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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