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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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是固体废物管理的根本目的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突出整治重点 确保环境安全
欠发达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要厘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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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张洲琴 蔡艳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事关群众的钱袋子、菜篮子,同时关系到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要常态化防控畜禽养殖污染,必须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绘制出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图。笔者结合江苏省亭湖区环保局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中的经验,提出建议如下:

对禁养要求要“认清”。要按照国家要求,特别是“水十条”要求,确立系统思维,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制定畜禽养殖污染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多管齐下、多头并举,实施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对现状底数要“查清”。相关部门要对养殖户逐一排查,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建好台账,初步确定禁养区范围。包括生态红线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区境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水质考核断面河流、人口集中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及依法划定的其它区域,划定范围具体到自然村。在此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定边界,制作畜禽禁养区分布图。

对群众诉求要“辨清”。禁养区划定的初步方案必须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倾听群众诉求。坚决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地方政府要与养殖户开展平等的沟通和对话。这不仅是听取民声、问计于民,而且是划分禁养区的宝贵经验。对需要拆迁关闭的养殖场(户),要制定合理的经费补偿政策,鼓励养殖户在适养区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

对管控要求要“摆清”。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对擅自新建、扩建的一律强制拆除。对现有畜禽散养户,鼓励其自行拆除养殖圈舍退养,继续发展养殖的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对经劝阻仍然直排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强制拆除养殖圈舍;禁养区内不得设立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对部门职责要“分清”。在地方政府统一牵头下,相关部门要开展联合行动。其中,环保部门负责编制禁养区规划;农业部门负责养殖场关闭、搬迁等工作;农业、环保部门共同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按政策落实好补偿经费;公安部门要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面完成禁养任务。

对治污模式要“谋清”。要着眼于废弃物治理的第三方运营模式。引进第三方不仅可以减轻养殖场(户)部分资金压力,还可以带来经济收入。如建设一个年出栏万头生猪的猪场,其猪舍建设、相关设施设备配套等需要投入近千万元,而配套化粪池、沼气池等需再投资近200万元。如果委托第三方治污,可以减轻资金压力,所产生的沼气可出售或沼气发电,沼液可出售给当地农户发展种植业,畜禽粪便可以制造生物肥。以打包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畜禽养殖污物的处理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营,可以保证处理设施和设备的高效运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最大化、最优化。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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